广东茂名通报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
- 2024/7/18 9: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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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茂名生态环境
- 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
茂名市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茂办发〔2018〕1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23年,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百千万工程”头号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推进绿美茂名生态建设,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经考核,高州市、信宜市、高新区获得优秀档次,茂南区、电白区、化州市、滨海新区获得良好档次。
接下来,希望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59”工作思路,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百千万工程”头号工程,全力服务推进制造业当家、绿美茂名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以绿美茂名生态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积极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高质量完成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硬指标硬任务,在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的前提下,服务好全市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
附件:2023年度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6日
2023年度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
备注: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排名前3位的,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第3位之后,以及考核分值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原标题:茂名市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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