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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8/26 1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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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
导读:《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VOCs的表征指标和控制污染物项目,收严了排放限值要求,删除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修改了最低去除效率要求。截至9月19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在线留言反馈。
 
  联系人:大气环境处  綦老师
 
  联系电话:028- 80589258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19日
 
  附件: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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