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水环境整治项目开标
- 2024/8/30 14: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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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关键词:水环境整治流域水环境
湖北蕲春县蕲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价:452817400元;
中标候选人: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蕲春城一建设有限公司,报价:455515897.28元;
中标候选人: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价:443051869.79元。
项目招标范围渭南实施蕲河干流与花园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41.06km蕲河干流的清淤疏浚,护岸及堤防建设、截污管网、截止闸改造、防汛道路建设、防洪墙建设以及河道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花园水库清淤还容、驳岸及挡水工程、人工湿地岸线缓冲带建设,以及库区生态养殖设备购置、鱼苗投放等。合同估算价:50300.00万元。
公告如下:
蕲春县蕲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407SZ-011001002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蕲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第二次)于2024年08月06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8月28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8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城投黄砂经营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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