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期限30年!河北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BOT模式)招标!
- 2024/9/3 15: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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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关键词:污水处理水污染
近日,河北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BOT模式)招标,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BOT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BOT模式)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升级改造后污水出水水质满足邯郸市水污染物暂行排放限值B标标准。在污水厂现有空地上新增建构筑物,在原有生化池后新增SPND生物池+沉淀池+清水池,SPND生物池内置SPND设备,并增加相应供配电设施。采用BOT模式,公开招标运营单位,负责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运营。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污水处理厂。
2.1.3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A提标到邯郸市水污染暂行排放限值B标的工作要求,且日处理1000吨左右,采用BOT模式,公开招标运营单位,负责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运营。
2.1.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负责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2 00:00至2024-09-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4 14: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进行CA数字证书注册。CA数字证书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投标人在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2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原标题:特许经营期限30年!河北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大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BOT模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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