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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t/d!四川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4/9/9 1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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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项目
导读:四川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
  四川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新建1x600t/d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1x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排渣、垃圾渗沥液系统等辅助设施;建设焚烧主厂房、中控楼、汽轮发电机房、泵房、升压站、飞灰稳定固化养护间、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17793.04㎡。公告如下:
 
  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环资〔2024〕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昭觉东方中恒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昭觉东方中恒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环资〔2024〕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昭觉县竹核镇;
 
  2.2建设规模:新建1x600t/d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1x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排渣、垃圾渗沥液系统等辅助设施;建设焚烧主厂房、中控楼、汽轮发电机房、泵房、升压站、飞灰稳定固化养护间、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17793.04㎡。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的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垃圾发电的生产生活设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重要设备采购、施工准备、土建和安装施工(含本项目红线外1米内所有涉及的建筑、结构、网架、幕墙、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屋面防水、厂区管沟、装修(含二次装修、装饰)、道路、围墙、工艺设备设施及管线、电气、仪控、安防、办公及生活设施系统等,包含绿化和场平护坡工程)、调试(包括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调试)、72+24小时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保运,配合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配合完成地方质检、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红线1米以外的厂外电力接入系统包括红线外的电力送出(至上级变电站)及接入变电站的改造工作等均由承包商承担(所需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不参与本次报价及投标限价);红线1米以外的取水工程和进厂道路工程等均由承包商承担。
 
  本工程附总平面布置图,承包人可以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原则为主厂房及各单体布置位置相对紧凑,布局合理,相关功能区临近,在满足项目要求前提下投资造价较节约。优化设计后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须经发包人审查和确认后,方可按优化后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设计;即 使发包人确认同意承包人优化后的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750日历天(①施工开工日期:合同生效及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双方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之日起750日历天内达到工程竣工验收;②工程完工日期:通过72+24h整套满负荷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③工程工期:自满足施工开工日期之日起至通过72+24h整套满负荷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规模在600t/d(含)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由非联合体或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8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由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 权力义务,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 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联合体各方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7日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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