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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不高于30亿!湖南省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2024/10/14 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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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键词:生态环境EOD
导读: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启动竞争性磋商,项目总投资额不高于30亿元。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启动竞争性磋商,项目总投资额不高于30亿元,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
 
  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采购人名称)的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
 
  2、委托代理编号:HNZG2024-44
 
  3、采购项目预算:/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张家界市慈利县E0D项目投资总额不高于30亿元,项目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2、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要求,且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3、产业开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边界范围清晰,成本收益明确,生态环境治理类与产业开发类子项目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实现产业开发对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增值反哺,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
 
  4、以中标方为融资主体,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融资不超过30亿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湖南智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慈利县胜汉步行街19栋3楼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
 
  4、开标地点:慈利县胜汉步行街19栋3楼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原标题:总投资不高于30亿!湖南省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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