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
- 2024/11/1 1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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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无废城市固废处置
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下称《计划》),要求到2026年,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30%以下,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5%左右,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计划》明确了十方面33项具体举措。其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要求如下↓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燃油锅炉、窑炉清洁化改造,新建、扩建锅炉炉窑原则上使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完成200家以上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减量。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分步实施国四柴油货车全市限行,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方案。推进高能耗、高排放船舶淘汰更新。建立工地扬尘问题线索和处罚信息共享协同机制。编制餐饮选址负面清单,制定餐饮油烟在线监控技术规范,重点区域周边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噪声污染防治七大专项行动,推进50个以上宁静小区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健全雨水污水处理厂站网一体化建设运维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污水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完成泰和污水处理厂及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加快推进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完成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推进50座初雨调蓄设施建设。制定污水应急排放、雨季溢流管控等相关要求或技术指南。全面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及整治。实施480公里河道整治,推进6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实施苏州河等35个重要水体水生态监测。建设一批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对受污染耕地和地块实施“一地一方案”管理。完成相关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持续推进海域综合治理。开展长江口水质评价。实施金汇港、南竹港、龙泉港等国控入海河流“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出台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开展“蓝色循环”海洋垃圾治理试点。实施奉贤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到2025年,建成杭州湾金山段美丽海湾,持续推进奉贤段美丽海湾建设。
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建成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三期等7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成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炉渣利用、10万吨PET再生塑料等项目,推进退役风电及光伏组件循环利用和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出台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意见,编制土方消纳空间专项规划,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实现废弃混凝土全量利用。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其中市级不少于75个,区级不少于600个。开展新污染物无害化处置试点。
原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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