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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第四批典型案例

2024/11/20 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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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环保督察水环境治理
导读: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对第四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地突出问题。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四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典型案例 | 江苏省徐州泰州等地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
 
  2024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发现,徐州市、泰州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缓慢,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够到位,存在污水直排、溢流等现象。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徐州市、泰州市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工作推进不到位,部分水体水环境质量较差。2024年,徐州市和泰州市建成区分别监测发现劣Ⅴ类水体22条和23条,部分已整治黑臭水体出现返黑返臭。
 
  二、主要问题
 
  一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缓慢。2022年6月,江苏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明确管网修复改造与建设计划,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督察发现,徐州市应于2023年实施的69个管网建设项目,至今有45个未开工,应完成的2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实际仅完成7个。徐州市对管网缺陷和混接错接等问题日常管理和维护还不到位,2019年以来排查的5408个混错接问题整改比例不足50%,2022年排查发现的大量管网缺陷至今仅完成修复40%。受此影响,2024年以来,主城区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均未达到100毫克/升,其中5座未达省有关部门明确的浓度提升目标,开发区、荆马河和大庙污水处理厂还未经检测虚报生化需氧量浓度数据。
 
  泰州靖江市老十圩港所在片区应在2021年完成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建成区建设,但督察发现,老十圩港上游区域仍存在1.1公里管网空白区,330多个排水户和36个小区至今未完成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2024年8月,老十圩港出现大面积蓝藻,水体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分别为62毫克/升和1.5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靖江市公园北侧河片区达标区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目前,430多个排水户仅完成整治118个,不足30%,57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仅完成29个,片区内部分污水仍直排入河。
 
  二是生活污水直排溢流。徐州市主城区雨污合流问题较为突出,城区主要河道两侧市政雨污排口处设置86个截污闸,晴天截留大量生活污水,雨天时随雨水排放入河。2024年7—9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仅奎河上游玉带东街1公里河道就设置7个截污闸,其中绅士花园闸晴天污水直排入河;望景花园闸附近河道漂浮大量垃圾和油污,经监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为131毫克/升和5.8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泉山区姚庄大沟片区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沿河多个雨排口直排生活污水,姚庄大沟水体氨氮浓度5.4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泰州市城区玉带河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沿河多个污水收集井向河道溢流污水,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为68毫克/升和2.2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4倍和10倍。
 
  三是黑臭水体治理不力。江苏省明确,到2021年底,全省县(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徐州市睢宁县于2022年12月上报完成小沿河黑臭水体治理并销号,2024年7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小沿河多个雨排口晴天直排污水,河道水体氨氮浓度达17.4毫克/升,为重度黑臭,周边群众反映强烈。铜山区郑集镇市政管网内生活污水溢流排入徐丰路边沟,形成近1公里的重度黑臭水体,沟内氨氮浓度高达55.2毫克/升。泰州泰兴市张立中沟水体氨氮浓度19.3毫克/升,为重度黑臭。
 
  三、原因分析
 
  徐州市、泰州市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一些河流水体污染较为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供稿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编辑 | 廉伟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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