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
- 2024/11/27 1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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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生态环境
-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执法
11月26日下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朱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周璟出席新闻发布会,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向媒体记者介绍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鲁学悟主持。
主持人鲁学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朱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周璟,为大家介绍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我先通报下2024年10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8.2%。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6%,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朱伟同志介绍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
朱 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大家交流。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认真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安排部署,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重点,统筹做好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各项督察工作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不断完善督察工作制度建设。坚持高站位建立机制,系统性谋划整改工作,不断推动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构建点面结合、互为补充的督察全覆盖制度机制。先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督察及整改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编制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划》《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纳入《2024年省直部门督察检查考核计划清单》管理,确保十四届省委任期内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覆盖任务。
二是扎实推动历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的通知》,向各市州、有关省直部门分解移交重点问题,压实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建立省级领导联系指导机制,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机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帮扶,组织有关市州、省直部门对中央督察整改任务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对逾期任务及时督办,有序推进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面,第一轮中央督察反馈62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转办的1984件群众举报件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督察反馈51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转办的2643件群众举报件办结2642件,阶段办结1件。
三是着重开展第三轮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第三轮中央督察报告反馈后,我们立即着手组织编制《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同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督察整改情况定期调度、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组织督察组并会同各督察局,多次赴各市州开展暗查暗访,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科学界定、依法依规、应改尽改。同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跟进做好政策、技术指导帮扶,督促牵头单位加强督导和抽查核查,确保问题科学、全面、彻底整改。
四是主动扛起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牵头整改责任。针对国家层面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职责调整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实际,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对口衔接中央协调局,主动扛起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牵头组织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有关要求,组织各地各部门观看黄河警示片,主动接受警示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关于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制定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指导相关市州制定实施方案,对立行立改问题迅速开展整改,及时查处违法占地、破坏文物、违法排污等行为,对需要长期治理的问题确定阶段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将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作为省级督察重点,切实发挥省级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作用,倒逼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五是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认真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要求,按照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召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议,同时印发《关于开展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于10月23日至11月17日,组织4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兰州市、白银市、甘南州、兰州新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双审计”指出问题等整改情况作为督察重点,进一步压紧压实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督促被督察地区加力推进各类督察检查反馈生态环境相关问题整改。目前,对4个地市督察进驻工作已经结束,期间形成典型案例8个,转办群众举报件358件,有力推动地方各项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整治工作。
鲁学悟:下面请周璟同志介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周 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2024年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作谋划、坚持严的基调、狠抓能力建设,坚决打击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努力为美丽甘肃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开展两轮区域交叉执法,发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312个,督促指导市州开展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率已超过90%;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530件,罚款499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0件;加强案例指导,发布典型案例4批29件;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督办重点案件4件。同时,贯彻刚柔并济、情法相依的柔性执法理念,对1205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开展非现场检查1240家次,指导帮扶729次;依法对29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的案件实施不予处罚,免罚金额2307万元。
一、精细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年度执法工作
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任务,为年度执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认真对标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深入学习2023年全国执法大练兵活动通报、成绩简析以及案卷评查结果简析,找准短板弱项,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印发《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及年度执法检查、执法稽查、执法培训计划,明确整体工作思路和重点执法任务目标路径。
二、精准聚焦发力,扎实推进专项执法行动
推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充分利用非现场技术手段获取违法线索,先后向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线索57条,督办的7个重点问题全部立案查实,4次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通报重点案件信息。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办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45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2件,办案数量达到历年之最。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50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确认25个立查立改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治。
三、加强协同配合,凝聚生态环境执法合力
召开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省级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两法”衔接中的实际问题。联合公检法司五部门举办全省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共同安排部署重点执法工作,并邀请专家就堵点难点问题进行辅导授课,进一步凝聚法治合力。联合省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七部门修订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办法》,完善双向移交、案件会审、协助调查等机制,推动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问题。会同省住建厅开展扬尘污染联合执法,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开展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与宁夏、内蒙古签订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推进黄河流域和行政边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四、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构建“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现场实训”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开展培训10期,培训近600人次。开发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建立全流程、全覆盖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信息化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对提升业务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案卷质量提出要求。部署开展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活动信息化管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达到100%。规范实施执法稽查,推进执法稽查“现场+非现场”双轮驱动、双向赋能,在按计划开展日常稽查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专项稽查,完成14个市州全覆盖。
五、紧盯短板弱项,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联合省总工会、省妇联共同组织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举办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以赛促练、以练促战,活动在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视听甘肃”平台全程直播,得到广泛关注,累计观看人数达到52.43万。强化执法效能评估,对各市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软硬件建设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执法效能发挥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讲评,指导各市州查缺补漏、提升能力。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评选出市级达标单位9个,县级达标单位26个;加速推进硬件建设,配备各类执法装备1.7万台套,标配装备13个市州达标20项以上;选配装备14个市州均达标6项以上。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攻坚力度,扎实推进“两打”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ODS、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紧盯环境质量下降明显、环境问题反映集中、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重点任务推进乏力的市州,开展区域交叉执法,加强线索交办和案例曝光。持续狠抓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升,加强案卷评查,定期通报讲评。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市州紧盯短板弱项,配齐配足各类执法装备,快速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鲁学悟:感谢两位同志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省广播电视总台广播新闻中心记者:今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省在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整改工作进展如何?
朱 伟:非常感谢您的提问。今年2月28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我省后,省委、省政府迅速行动、即知即改,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赴实地调研督导,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对重点问题逐项督导。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将中央督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将整改任务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落实整改要求,省整改办充分发挥协调调度、督导推进作用,扎实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科学整改、依法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9项具体问题,制定213项具体整改措施,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于9月6日印发实施。同时,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和14个省直部门分别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整体安排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节点化推进各项问题整改。
(二)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建立横向到边、责任到底、多管齐下的整改责任机制,全方位推进整改责任落实。一是建立整改跟踪督办机制。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督察整改清单化管理要求,每月调度整改情况,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强化督导,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建立整改责任监督机制。省委办公厅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重要内容,与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紧密衔接,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跟踪问效,通过盯整改进度、抓整改质效、建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彻底整改。三是建立整改责任追究机制。省纪委监委编制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方案,同时制定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核查处理相关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倒逼整改任务落实。
(三)精准科学依法推动整改。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力求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一是科学统筹整改步骤和重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四个方面整改重点任务,将整改工作分为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改、长期整改三个阶段,合理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全过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确保3年内全部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实行典型案例省级领导包抓。针对通报的5个典型案例,建立省级领导包抓机制,通过领导靠前指挥、联系督办、调研督导,指导各相关市州和省直部门按照“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和督导方案,推动形成全域统筹、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群众举报件办理抽查核查。省委督查室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将中央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作为“5+1”综合督查重点,先后开展三批“飞行检查”。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向12个市州“一对一”下发督办函,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落实群众举报件办理责任。
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8项,交办的170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594件,其余整改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中国环境报记者: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问题,整治行业乱象,治理移动源超标排放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请问甘肃省是怎样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如何?
周 璟:感谢您的提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始终坚持高位部署、协同联动、精准打击,全地域、全行业、全链条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共297家检验机构,已对其中220家开展执法检查,占全省检验机构总数的74.1%,问题发现率54.5%,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0件,其中刑事立案1件,发布典型案例5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统筹力度。10月10日,我省召开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动员部署会议,雷思维副省长对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整治行动作出安排,强调各市州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形成有效震慑。我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现场检查指南,梳理形成全省297家检验机构基础信息清单,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组建技术专家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帮扶、线索筛查和线上答疑,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和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形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合成作战,提升联动宽度。为推动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提质增效,我厅协调省环境科学学会、省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业协会分东、中、西三个区域(庆阳、兰州、张掖)建立3个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实训基地,组织30余名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参加培训。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机动车行业协会先后对11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排查检查,责令76家问题机构停业整改,采取断网、暂停服务功能等配套措施督促机构整改。同时加大联合惩戒,商请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厅撤销1家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和1家M站资格,对5家违法机构进行约谈督办。
三是强化效能创新,提升整治精度。为提升排查整治效率,我省充分利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黑烟车抓拍系统、全省环检机构实时在线服务视频监控等信息系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将检验机构断网、视频掉线、模糊、角度不规范等情形以及不在视频监管范围内检测的车辆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对检测过程发现的人为操作分析仪或烟度计等违规、违法操作,检测过程发现待检车辆与检测车辆不符情形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通过黑烟车抓拍感知点抓拍过境冒黑烟车辆,黑烟车综合管理平台将数据与安环数据闭环管理系统进行检测机构溯源,累计推送问题线索164条,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效率。在专项整治期间我省还积极探索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审计,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通过核查账务、追踪资金流向,溯源利益链条,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切断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违法利益链条。
四是强化指导帮扶,提升执法温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市州一方面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检验机构、机动车维修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另一方面,邀请行业专家现场把脉问诊,帮助机构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酒泉、陇南、张掖等地还通过召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集体约谈会议和警示教育通报会的方式,督促指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水平,确保检验程序规范、检测数据真实有效。通过执法、普法、服务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监管效果,也受到行业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将继续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分析工作形势,不断健全完善机动车管理办法,整合现有各部门信息系统,通过实现数据共享,建设统一的信息化智慧监管平台,全面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继续加大违法问题查处力度,通过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攻势和震慑效应,助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网记者:今年6月,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我省在推动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整改工作进展如何?
朱 伟:非常感谢您的提问。今年4月中旬,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召开,会上披露了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相关问题。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丁薛祥同志讲话要求,把抓好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迅速传达、立即部署,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常委会及时组织专题学习,集体观看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对抓好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并实地开展督导调研、暗查暗访,持续传导责任压力。省委常委及其他副省级领导主动落实联系督导机制,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党委)会议,集中观看警示片,查找工作薄弱点,切实增强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是强化措施机制。省委、省政府组织相关地区和部门针对警示片披露问题,认真研究政策、逐条逐项梳理,精心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针对披露的16个问题制定7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总体目标、任务清单、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并聚焦审批准入、实时监测、执法监管、包抓督办、惩戒约束等环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扎实有力推进整改。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的9个地市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措施、一套专班”要求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对违法占地、破坏文物、违法排污等行为及时查处,对能够立行立改问题迅速开展整改,对需要长期治理的问题确定阶段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统筹各方力量。由省纪委监委跟踪督办,将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全省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对整改工作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在环境质量报告中设专门章节详细说明。启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发挥延伸和补充作用,切实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省政协、省委统战部联合建立民主党派对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形成专题监督成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省检察院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对接、组织开展研判分析和调查核实工作。
截至目前,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16个问题,5个已整改完成,其余整改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抓紧推进。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扛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结合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有力有序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科学依法全面彻底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坚决扛牢整改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级牵头抓总、市州整改落实、省直部门督促指导”责任体系,协调省级督导单位继续发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地方紧盯问题、完善措施、真整实改、系统施治,确保整改工作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三是加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全面落实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制度,强化定期调度、挂账督办、动态复核工作机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对整改推进不力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通过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约谈提醒等方式,确保整改责任有效落实、措施推进有力、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不断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整体安排、一体推进,以高度清醒的政治态度、壮士断腕的勇气决心、坚决有力的措施办法,高标准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甘肃落地生根。
中国甘肃网记者: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发文,部署在2023年至2025年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请问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是如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
周 璟:感谢您的提问。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厅严格按照行动计划和方案明确的任务措施,坚持出实招、求实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现质效齐升。
一是强基固本,狠抓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着力构建“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现场实训”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年初制定下发执法培训计划,统筹全年培训工作。加强实战实训,建立垃圾焚烧发电、机动车检验、在线监控、污水处理、热力发电5类执法实训基地。去年以来省级层面共组织各类培训12期,培训800余人次;市级层面组织培训38期,培训2428人次,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联合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发挥大练兵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指挥棒”作用,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省市县三级联动、高效协同,充分带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举办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不断创新竞赛形式、提升表彰级别,充分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2023年以来共评选获奖集体14个,获奖个人30个,10人被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表彰为甘肃省技术标兵,5人被表彰为甘肃省优秀选手,3人参加省总工会组织的疗休养,达到了发现人才、选拔骨干、激励先进的目的。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部署开展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应用辅助决策系统,确保行政裁量的规范性、科学性、便利性,避免发生“同案不同罚”或随意裁量、畸轻畸重问题。建设“双随机”信息系统,实现“两库一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监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标签化管理,根据企业排污管理类别、信用评级、守法记录等情况科学确定抽查比例,规范开展日常监督执法。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为主要手段,动态管控系统、用能监控系统综合运用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去年以来,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违法线索531个。运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航技术,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地、固废堆放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交办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建立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1205家环境管理正规、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大幅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三是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布执法事项184项,逐项明确实施依据和实施主体,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照单”履职提供依据。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办法(试行)》,对各市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制度化运行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强化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明确执法责任和履职要求,建立尽职免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执法容错清单。为执法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缴纳工伤保险,购买第三方意外保险,提供心理健康和疾病预防的咨询服务,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激发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级每年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重大案情协商会,共同研究重点工作,分析重点案件,开展执法协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稽查,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指导市州和县区找准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压实整改责任,拉单列项、立行立改。
四是提质增效,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开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省市两级线上评查机制,定期通报案件填报和案卷评查情况,及时改正存在问题,有效提升案卷质量。打通案件管理系统同生态环境部行政处罚系统,省“双公示”、执法监督系统,厅环保信用评价系统等数据接口,建立“1对N”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双随机”系统、移动执法系统、行政裁量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初步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抽、查、罚、管”全流程一体化管理,提高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减少人为干扰。狠抓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培养了3个市级、10个县级规范化示范单位,通过转发创建经验、举办现场成果展等做法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充分发挥创建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提升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十四五”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投入7500余万元,为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配备执法执勤专用车辆,移动执法包、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个人移动执法设备,无人机、快检试剂包、采样设备等现场执法辅助设备,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通讯与办公设备10329台(套),从根本上转变了基层执法人员传统执法方式,为高效、科学、精准、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注入科技动力。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紧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从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执法办案规范性、执法工作体系建立完善、执法保障能力提升等方面入手,落细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为美丽甘肃建设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鲁学悟: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编:宋佳
审核:张燕
原标题:全文实录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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