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2024/11/28 1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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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
- 关键词:土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1月2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与南京所党委书记、所长刘国才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郭新明主持签约仪式。
会上,南京所介绍了该所主要研究领域与学科特色以及在相关领域的技术优势。刘国才指出,南京所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署协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依托双方各自在地方政府资源和生态环保科技与监管等方面的优势,在管理支撑、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领域加强交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科研平台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实施,协同推进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何开文对南京所长期以来对湖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南京所对我省自然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交流培训等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湖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南京所有着平台、人才、科研、技术等方面“国家队”优势,希望双方抓住此次契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及监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强化碳减排及新污染物治理、强化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合作,通过所厅合作、所地合作、所院合作等渠道,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元化的战略合作,为建设好美丽湖北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长期合作、定期会商等合作机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修复、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碳达峰碳中和、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土壤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人才与党建等方面加强合作,以科技赋能湖北省生态强省建设,助力提升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座谈会期间,南京所刘国才所长一行先后参观了省环科院新污染物实验室、水生态环境实验区、大气污染控制实验区、土壤专项分析测试实验区等,听取了部门负责同志关于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等工作的汇报,并与一线科研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水处、流域处、大气处、气候处、土处、固体处、科合处、省环科院主要负责同志,南京所科技处、生态中心、流域中心等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签约。
来源 | 宣教中心
责编 | 洪珊
校对 | 彭声扬
编审 | 胡翠红、左梦婷
终审 | 凌海波
原标题: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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