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北营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脱硫脱硝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 2024/12/5 14: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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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 关键词: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脱硫脱硝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脱硫脱硝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脱硫脱硝EPC总承包工程(BGBGJTGGZHD241122170191)招标人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脱硫脱硝EPC总承包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图纸:详见公开附件;
招标范围: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项目中包含420t/h超临界煤气锅炉一台,现计划同步建设420t/h超临界燃气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满足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标准。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涵盖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各种专篇、施工图、竣工图)、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培训、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达产达效、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服务等,从开工至质保期满为止的交钥匙EPC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脱硫脱硝EPC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需满足以下一个业绩要求之一:1.至少有一项在煤气发电项目的采取选择性催化剂脱硝(SCR)+固定床精除尘干法脱硫系统工艺相关的总承包业绩。2.至少有一项燃气锅炉或煤气发电领域采用固定床脱硫脱硝业绩,具体详见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
1.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千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需满足以下一个业绩要求之一(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至少有一项在煤气发电项目的采取选择性催化剂脱硝(SCR)+固定床精除尘干法脱硫系统工艺的总承包业绩。2.至少有一项燃气锅炉或煤气发电领域采用固定床脱硫脱硝工艺的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需明确体现“不新增风机”)。联合体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原联合体协议书,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项目业绩,投标人需在联合体项目业绩中承担设计或总承包职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扫描件;合同中若未体现业绩具体工艺内容,投标单位须提供对应合同的技术协议。)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安全B证,并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期未担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
2.商务要求:
(1)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
(3)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
(6)定标前评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材料:拟中标单位在定标前向项目采购委托人提供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资料,项目采购委托人审核合格后,在定标意见中明确审核结果并进入定标审批流程。
(7)工期考核: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经招标人审批的网络计划中关键节点实行动态考核。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程关键节点拖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收取违约金,每拖期一天收取合同总额0.1%的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各节点不重复计算。
(8)材料、设备采购规定: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需经招标人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如违反上述约定,由此出现的后果均属于投标人违约,并由其承担全责,投标人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质量负责。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08时15分至2024年12月24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鞍钢北营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脱硫脱硝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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