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8.7亿预算!武汉市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
- 2024/12/9 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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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关键词:生活垃圾收运垃圾收集
武汉市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2901万元/年,特许经营期限30年,总服务费用超8.7亿,特许经营服务内容为新洲区城镇建成区的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垃圾收集与转运站运营维护,生活垃圾收运点附近的城市公园广场广告位、停车场及充电桩等配套经营性服务,详情如下:
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ZB-ZCFW-2024-1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7-2024-02087
3、项目名称: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901.06(万元)
6、最高限价:2901.0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内容为新洲区城镇建成区的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垃圾收集与转运站运营维护,生活垃圾收运点附近的城市公园广场广告位、停车场及充电桩等配套经营性服务,本项目政府代收的垃圾处理服务费由政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经测算垃圾处理服务费2,901.06万元/年(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最高费用),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以政府实际代收金额为准;详见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融资政策: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型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咨询融资机构信息和贷款贴息政策,并向有意愿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详见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银营【2019】55号)、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财采[2023]44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原标题:超8.7亿预算!武汉市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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