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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印发

2024/12/30 13: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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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无废城市流域治理
导读:《“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近日印发,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12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下称《纲要》),要求到202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福州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具体包括:
 
  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突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突破,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9.5%,绿色创新内生动能进一步增强,经济生态实现良性互动。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得到激发。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国家和福建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国控断面Ⅱ类以上水质比例力争达到66.7%,小流域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保持95%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8.6微克/立方米,O3浓度稳中有降;全市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城乡生活品质改善明显。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6%,福州市主城区达到美丽城市目标(试行)要求,基本形成生态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化配置、合理化分布的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生态格局,城乡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8个湾区全部建成省级美丽海湾,福州滨海新城岸段、福州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
 
  《纲要》中提到,将“擦亮环境优美生态靓丽的城市名片”
 
  守护城市美丽蓝天。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大力推进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百”,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和网格化监管,推动智能网联环卫作业车辆应用。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远期逐步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车,推动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和电动船舶,提升城市公交、物流、重卡等车型电动化比例,完善公共充换电网络,推动重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全覆盖,提高岸电使用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动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松下港区等重要港区疏港铁路建设,逐步实现闽江航运电动化。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控,开展餐饮门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油烟净化达标等情况督查,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解决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等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在新建住宅等敏感建筑时,合理规划布局并设置恶臭异味防护距离。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到2025年,福州城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8.6微克/立方米,O3浓度稳中有降,各县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7微克/立方米,O3浓度稳中有降;到2027年,福清市PM2.5浓度接近15微克/立方米;到203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5微克/立方米,O3浓度持续下降,优级空气天数比例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擘画城市清水绿岸。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推进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城乡结合部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清淤、生态补给与生态调配,推广自然护岸、植物护岸等生态护岸模式,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内河内湖网络。实施绿水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改变生态景观,提升城市品味。到2025年,福州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福清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到2035年,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打造无废城市典范。开展各类“无废细胞”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完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处置、再利用全链条良性循环模式。开展绿色产品设计,建设绿色产业链和供应链,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利用“互联网+回收”大数据平台建立固废高效回收利用和综合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集收转运和资源化利用于一体的协同处置基地,持续推进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建设。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消除“白色污染”,推进塑料制品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循环利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废旧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废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基本达到“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域高质量建成“无废城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健全城市声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建立噪声区划动态调整机制,并将划分、调整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城市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噪声环境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明确规划设计要求,提高噪声防护标准。严格夜间施工证明,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严格噪声达标排放。集中整治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公园、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建筑幕墙、施工工地和景观功能照明等光污染设施和场所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纲要》要求,各级政府聚焦美丽福州建设薄弱环节,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以及各部门各渠道资金,加大对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确保与美丽福州建设任务相匹配。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分类推进实施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重大工程。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美丽福州建设,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格局
 
  原标题: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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