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
- 2025/1/3 11: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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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
桂财资环〔2024〕88号
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0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市、区)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专项用于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安排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07,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7土壤”。
二、请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2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三、请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同时,继续做好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抓紧开展项目论证、立项等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将在后续资金分配中,继续将各地储备项目数量和质量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推动“资金跟着项目走”。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资金表
2.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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