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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将自2025年2月2日起施行

2025/1/14 1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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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生态环境
关键词:园林绿化土壤修复
导读:《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将从今年2月2日开始实施,明确实行分区管理、精准保护,细化占用红树林湿地的条件、程序,严守红树林生态空间。
  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2025年湿地日当天,《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将正式实施。1月10日,珠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邱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咏霞,以及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分别介绍《条例》亮点、意义等多方面内容。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朱清发主持。
 
  《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明确保护范围包括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红树林保护地以外的红树林湿地,以及在红树林湿地栖息觅食和过往停留的候鸟及各种野生动物,并厘清部门责任。同时,《条例》平衡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明确在红树林湿地内可适度开展符合红树林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科学研究、科普体验及依法开展特许经营项目。《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法律责任,增强了法规的刚性。
 
  王咏霞提到,《条例》有五大亮点。首先是明确实行分区管理、精准保护——对于零星分布、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或者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红树林及其分布区域,根据科学评估情况就地保护或者迁地移植。其次是《条例》细化占用红树林湿地的条件、程序,严守红树林生态空间——在细化占用红树林湿地的前提条件和程序的同时,明确移植补种、落实占补平衡,确保红树林湿地面积不减少。第三是严格红树林湿地内的行为管控,避免红树林生境退化。第四是推动多元共建共治共管——除明确政府职责外,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保护修复。第五是探索红树林可持续发展模式创新,让人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例如借鉴海南等地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授权依法开展红树林保护相关的特许经营活动,为红树林保护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珠海大力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不仅编制了《珠海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摸清红树林资源本底,充分挖掘宜林空间,科学确定全市的红树林营造修复范围,更强化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部门全力推动红树林营造修复,成效明显。目前,珠海累计完成红树林营造约500公顷,新营造红树林完成验收后,我市红树林总面积将超过1000公顷。
 
  邱烨介绍,下一步珠海将持续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做好新种植苗木的管理养护,依法依规开展红树林相关行政审批,指导加强红树林巡护力量,严控人为活动对红树林的影响,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侵占红树林湿地的行为。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编制《珠海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已将红树林保护纳入湿地保护规划。在探索“红树林+”发展模式方面,将探索红树林种植及生态养殖耦合、碳汇交易、低空经济、生态旅游和科普教育等方面的创新融合,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红树林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红树林保护利用的深度合作,促进技术交流和成果共享。此外还要加强红树林保护科普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红树林的良好氛围,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来源|珠海发布
 
  原标题:《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2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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