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元/吨!河南淅川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至首创垃圾焚烧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
- 2025/8/26 14: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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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关键词: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转运
淅川县城市管理局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至首创垃圾焚烧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5-124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城市管理局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至首创垃圾焚烧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内容:县城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首创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外运服务)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栗静(组长)、曾金苗、马中军、时玮娜、王宜杭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96900.00元。
收费金额:96,9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原标题:44元/吨!河南淅川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至首创垃圾焚烧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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