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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管束式除尘器招标

2026/2/10 13: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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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
关键词:超低排放管束式除尘器
导读: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管束式除尘器招标公告发布,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管束式除尘器招标公告
 
  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管束式除尘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一套管束式除尘器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脱硫吸收塔直径为14m及以上且出口烟尘(含石膏)浓度不超过5mg/Nm3(标态、干基、6%O2)的发电工程管束式除尘器合同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吸收塔直径和出口烟尘(含石膏)浓度的页面)。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12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上发布。
 
  原标题: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管束式除尘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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