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亿!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招标
- 2026/10/27 8: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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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
-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
萍乡市湘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萍乡市湘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已获得湘发改环资字〔2026〕8号关于萍乡市湘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湘东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萍乡市湘东区城区中心,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工程总投资15751.65万元。本项目投资为:142671587.6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0966087.67元,设计费:1705500元。工期拟定为17个月。
2、建设内容: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厂一座(涉及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智慧排水系统建设;新建DN400污水管道7.7公里,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3座;改造DN400~DN500污水管道5.6公里;地块雨污分流改造约34.5公顷,包含DN300~DN600雨水管约8.6公里,DN200~DN400污水管道约20.1公里,立管改造约51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1430座,改造污水检查井460座。
三、招标范围
①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深化及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及通过审查、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施工服务工作内容。②施工部分:工程施工、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协助完成工程项目投资决算审核等。③采购部分:按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采购质量合格的相关设备及材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上资质(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由施工单位做为联合体牵头人);
3、主要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承诺无在建工程(出具承诺书);
3.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市政)、质量(检)员(市政)、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具有有效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电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为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合同;
3.5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可由牵头单位经营人员或项目经理担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允许三家单位联合。
5、外埠进赣
(1)设计单位: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
(2)施工单位:根据《关于启用江西省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及八大员)备案截图。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分别截图并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6.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6.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
6.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涉黑涉恶、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6.5本项目应严控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并承诺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投标人自行承诺);
6.6本项目须按照住建部2020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目标(投标人自行承诺);
6.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没有被法院判处行贿(投标人自行承诺);
6.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7、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2023年-2025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1月1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缴退投标保证金,电子形式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的所有内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30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九、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工作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7日内完成,如招标人要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的,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公示期满后10日,且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相关要求按《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萍府办字〔2023〕56号)和《萍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萍住建字[2023] 116号)文件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原标题:1.4亿!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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