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地下排污宣战法治攻关守护美丽中国
- 2013/2/21 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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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地下水 水资源
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安全。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翔实的调查,的数据,勾勒出的是这样一个不容讳饰的事实: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是中国人当之无愧的生命之源,但这个生命之源正在遭受越来越严重的破坏。
从全国范围看,地下水污染状况不容乐观。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曾做过调查,当时,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至Ⅲ类标准的,还有63%。到2009年,经对北京、辽宁等8个省份641眼井的水质分析,水质Ⅳ类至Ⅴ类的却占到了73.8%。而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中,“较差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如果照这个破坏速度发展下去,不久的将来,中国人或无水可喝并不是杞人之忧。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至少落后15年。这不仅体现在时间的滞后,更主要的是方法技术的落后、调查内容的狭窄和调查所处环境的不友好,这与我国当前严峻的地下水污染形势是不匹配的。
我国早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能够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但当时主要是开展过专门性的针对地下水污染的系统调查工作,对地下水影响较大的有毒有机污染物质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在地下环境中的运移性能了解得远远不够。目前,我国关于地下水污染的调查数据仍不充分,全国污染总体状况不明。
另外,我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缺乏法律保障。在过去开展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试点工作中,甚至出现个别企业放狗驱赶调查人员的恶劣事件。相关专家表示,国家应该从立法方面确立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防治的法律地位,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些企业搞“地下藏污”,不仅让民众失去环境安全感,而且还会引发群体性污染事件。去年春节期间发生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就是一家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溶洞引起的。因此,整治地下排污,迫在眉睫。显而易见,地下水水质每况愈下,企业采取偷排、渗坑和注压等手段非法排污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整治地下排污,迫在眉睫。
毫无疑问,几乎所有环境污染事件中,监管缺失都如影相随,企业地下排污猖獗也不例外。执法人员懒政思维作祟,监管能力疲软,更有甚者,搞权钱交易、权力寻租,与无良企业官商勾结、猫鼠一家、渎职失职,纵容一些企业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向地下排污。而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的政绩错位,为非法排污充当“保护伞”。
中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制定了29年,而地表和地下水污染依旧严重。要让水变干净,当务之急是让法治真正发挥作用。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适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标准并严格执法,企业应当严格守法并力所能及承担环境社会责任,公众应当有权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向地下水污染宣战,刻不容缓。或许,只有当每个主体都能严格依法办事,当法治成为像钢铁一样坚硬的准绳时,才会有一个真正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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