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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

2013/4/20 2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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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环保责任险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尤其是涉重金属企业、石化、化工、制药等行业,环境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环境损害就非常严重,亟待引入保险机制,防范和分散环境事故风险。
  hbzhan内容导读: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尤其是涉重金属企业、石化、化工、制药等行业,环境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环境损害就非常严重,亟待引入保险机制,防范和分散环境事故风险。
  
  我国近年来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为了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环境保护部与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需要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未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望成为继交强险之后,全国大范围推广实施的第二个强制保险产品;同时,也对保险公司形成利好。
  
  从2007年试点算起,环境责任险已经走过6年历程。截止到目前,已经有四川、广东、湖南、山西及江苏等十多个省份开展环境责任险试点工作,投保企业有2000多家,保险金额约200亿元。
  
  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涉重金属企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指导意见》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促进企业投保的激励措施。如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尽管有2000多家企业已经投保环境责任险,但总体上看,我国环境责任险的推广缓慢,试点效果并不理想,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撑、专业人才的保障,环境责任险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方面,部分企业认为只要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就不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认为买保险会增加企业负担而不愿投保;另一方面,在可能承接到的保单较少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难以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一旦发生环境污染赔付,后果可能很严重,因此在推广这一业务时也有疑虑。
  
  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各地主要还处在推广和险企承保阶段,鲜有赔付案例发生。近期,四川遂宁市和攀枝花市各有一家购买了环境责任险的企业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正在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环境责任险完整周期运作案例的增加,相关经验将不断增加,但对保险企业以及环保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挑战才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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