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长远发展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环境保护指导
- 2013/5/3 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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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环境保护指南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十八大明确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简称《环保指南》)。《环保指南》是由两部门在借鉴经验和理念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研究制定的,旨在指导中国企业进一步规范对外投资合作中的环境保护行为,及时识别和防范环境风险,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树立中国企业良好对外形象,支持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
“走出去”是企业行为,政府部门的责任就是服务和指导。《环保指南》是政府部门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的方向性指导,体现了政府部门“寓管理于服务”理念,也是构建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体系的具体举措。
《环保指南》主要从3个方面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一是倡导企业树立环保理念,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尊重东道国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保障劳工合法权益,实现自身盈利与环境保护“双赢”;二是要求企业遵守东道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投资合作项目要依法取得当地政府环保方面的许可,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达标排放、环保应急管理等环保法律义务;三是鼓励企业与接轨,研究和借鉴组织、多边金融机构采用的环保原则、标准和惯例。
《环保指南》对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构建和谐世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营造“走出去”良好外部环境,实现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更快融入当地社会,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环境保护的引导,有助于与东道国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东道国可持续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环境保护的指导,有利于帮助企业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加快融合进程,既实现自身长远发展,也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可持续发展。“走出去”是企业行为,政府部门的责任就是服务和指导。《环保指南》是政府部门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的方向性指导,体现了政府部门“寓管理于服务”理念,也是构建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体系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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