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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出台

2013/5/6 9: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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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污水处理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
  hbzhan内容导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
  
  “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国家部署,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1.25亿立方米/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7.5%,设施建设超额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贡献率占“十一五”期间全国COD新增削减总量的70%以上。
  
  与此同时,我国仍存在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处理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环保新要求、多数污泥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运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应在“十一五”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当前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格局,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到2015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其中合肥市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
  
  规划明确,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污水处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改善要求相适应,与环境产业发展相促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内容和布局。重点建设和完善污水配套管网,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科学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选用处理技术和工艺。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促进设施正常运行。
  
  规划提出,到2015年,设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其中合肥市达到80%;缺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其污水处理量的3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运行负荷率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入运行3年以上的运行负荷率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全面完成淮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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