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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限塑”5周年超市商场塑料袋使用减少三分之二

2013/6/1 1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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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限塑令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即难以循环再利用的超薄塑料袋),俗称“限塑令”。
  hbzhan内容导读: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即难以循环再利用的超薄塑料袋),俗称“限塑令”。
  
  今年是《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限塑令”)实施5周年。5月31日,“限塑令”5周年宣传活动在北京团结湖公园举行。该活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主办,主题为“减少白色污染,共建美丽家园”。历时约1小时的活动包含了居民代表倡议、现场科学试验等多个环节。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自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来,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和丢弃量明显减少,“白色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2/3以上,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累计减少670亿个。
  
  为贯彻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超薄塑料袋列为淘汰类产品,禁止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还制定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行为做了明确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也制定发布了《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合格塑料袋的生产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介绍,五年来减少使用的670亿个塑料袋累计少消耗塑料10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600万吨,可供280万辆汽车行使一年。
  
  李静在“减少白色污染共建美丽家园”主题活动上说,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多个检查组对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限塑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以及旅游景区进行排查,严肃查处不执行规定的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
  
  针对全国许多城乡集贸市场还存在无偿提供和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不合规情况,李静表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行为,扎实推进“限塑令”工作。
  
  此外,记者了解到,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限塑令后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超市、商场环保塑料袋不再免费赠送,而是成了有偿的商品,商户、企业也由此获益。
  
  食品包装协会的调查显示,一个合格的中号塑料购物袋进价在0.15元,超市提供给消费者则要收取0.2元到0.4元的费用,其中的差额被超市赚取。
  
  据一家大型水果超市的摊主介绍,他们每天使用将近100至200个环保塑料袋,每个塑料袋的价格2毛钱,粗略估算,一个月的销售额至少600元。而据媒体报道,一个大型超市一年塑料袋的销售额可达数十万元,利润可观。一些农贸市场商户以及街边商贩虽然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但为了降低成本便选择价格便宜、来源不明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国内环保专家、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认为,我国5年生产塑料袋需消耗塑料1000万吨,减少消耗的塑料仅占总消耗量的10%,污染问题仍然严重。只有政府、企业、经销商以及消费者各环节加大执行力度,杜绝超薄塑料袋,同时开发推广环保产品取代塑料购物袋,才能尽快解决塑料袋带来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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