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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修复产业备受关注迎难而上守护水环境

2013/6/27 9: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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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地下水修复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近70%的人口饮用水和40%的农田灌溉来自于地下水,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并呈现由点向面扩展的趋势,地下水污染防治已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今年两会期间,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表示,水利部将会同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在201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评估,加快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机制,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监控,有计划对地下水污染进行修复
  hbzhan内容导读: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近70%的人口饮用水和40%的农田灌溉来自于地下水,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并呈现由点向面扩展的趋势,地下水污染防治已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今年两会期间,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表示,水利部将会同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在201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评估,加快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机制,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监控,有计划对地下水污染进行修复。


  
  地下水污染严重 水体修复市场广阔
  
  据《地下水质量标准》显示,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合Ⅳ类-Ⅴ类水质标准的占37%。其中,我国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污染情况严重。以华北平原为例,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几乎已无Ⅰ类地下水。可以直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则占56.55%以上。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指出,到2020年,全面监控典型地下水污染源,有效控制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科学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将投入346.6亿元支持6大项目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日前发布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出到2015年年底,优先启动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等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2015年后适时动态增补项目。未来十年,包括地下水质监测、工业废水处理等在内的多个细分领域有望分享这一市场。
  
  政策规划的发布对水环境修复市场的启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2011年《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2012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带动下,全国水体修复市场规模在2012年实现快速增长。据数据显示,直至2011年,历年水环境修复项目市场的规模都基本处于10亿元以下。但从2012年开始,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至33亿元,比2011年增长了3倍多,政策规划的发布对水环境修复市场的启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青海、浙江两省是现阶段项目投资规模高的两省,均达到10亿元以上。青海、浙江两省是现阶段项目投资规模高的两省,均达到10亿元以上。
  
  目前,中过节能、新之地、环能德美、博天环境、先河环保等企业已投入到流域水体和地下水的修复治理领域,为更好的完善水体修复技术做出贡献,我国水体修复市场不断向前发展。
  
  地下水修复治理仍是困难重重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指出,到2015年,要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但目前我国排污企业环境意识薄弱,偷排、倾倒废水、污水事件屡屡发生,要改善不断加剧的污染形势,我国应不遗余力的加强地下水污染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的地下水修复刚刚起步,公开报道的地下水治理修复仅有北京、常州各一例。常州采用的是将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处理。华北平原地下水修复示范试点已经启动,但是离真正的修复阶段还有一段距离。另外,据中国环境修复网数据库了解到另外三项地下水修复工程实例:山东某饮用水源地下水石油类污染场地治理;北京建工修复在华北的某地下水铬污染场地;华东的某地下水氯化溶剂污染场地修复。
  
  现阶段水环境修复市场尚处发展初期,但在国家政策、规划的带动下,我国水污染治理有望获得新的突破。尽管如此,由于地下水污染情况复杂,修复治理仍是困难重重:
  
  一是我国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不健全,导致地下水的治理修复“无依可循”;
  
  二是我国尚未形成真正基于风险评价的地下水污染监测、治理模式,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体系;
  
  再者,目前我国地下水修复还面临着基础数据缺乏,修复技术薄弱的严峻考验;
  
  同时,地下水修复责任主体认定困难,污染迁移性强,确定污染源难度较大,修复治理周期长,费用高昂,致使现阶段国内地下水修复能力薄弱,尚未形成产业规模。
  
  尽管现阶段水环境修复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尤其地下水修复市场还在摸底、试点,中短期内规模有限,但相信在国家政策、规划的带动下,其未来发展动力强劲。当然,这还有赖于各项管理机制的理顺,以及政企权责、资金、技术、监管等难题的破解。
  
  与我国相比,发达国家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已有40余年,而且地下水修复往往和土壤修复一并考虑,而不是通常我们理解的把地表水和地下水相提并论。为突出的是美国的超级基金法,即美国对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的专项法律,它出台的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得到了从生产企业到民众的广泛关注。在其出台之前,美国同我国目前现状类似,之前颁布实施的固废法、清洁大气法、清洁水法等法律并没有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上起到显著作用,而超级基金法改变了几乎每个社会阶层的行为,让他们意识到忽视环境的结果和惩罚,极大提升了全社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保护的意识,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的自觉性也极大增强。
  
  hbzhan结语:未来,我国地下水修复市场,将是以控制污染源为主,治理与修复相结合,在专业从事地下水修复企业的带动下,引进新理念,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控防治体系。不断开展地下水修复工程建设和地下水污染的相关基础调查;建设典型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工程;针对具体地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积极构建行业相关的导则及规范体系,逐步推进我国地下水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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