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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发改委12项举措强化责任

2013/8/28 1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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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节能减排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研究将大量消耗能源资源、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
  hbzhan内容导读: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研究将大量消耗能源资源、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
  
  随着近年我国能源消耗总量不断提高,通过税制改革加快节能减排逐渐进入政府视野,2012年能源局发布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提出,未来将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实现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
  
  “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范围近两年一直在提,但是一直没有太大进展,主要原因就是目前很多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还比较明显,纳入消费税后肯定会对这些行业产生严重冲击,甚至不少企业可能倒闭或者外迁,因此落实起来可能面临比较大的阻力。”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把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纳入消费税范围是一种非常市场化的做法,在国外被普遍采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高相关产品价格,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今年以来,我国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同时,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需降低3.84%,比前两年平均降幅高1.03个百分点,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3.7%以上。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更加艰巨。
  
  为确保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奠定基础,国家发改委共提出12项措施。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要调整和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电价和脱硝电价政策,建立动态甄别和监管机制。落实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通知》还指出,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污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标准,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研究制定排污权交易价格管理规定。适当调整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制度。清理规范资源类收费。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通知》指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形成持续稳定增长的资金投入机制;研究建立有利于促进地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财政支持机制。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范围,结合绿色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等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政策集成力度。
  
  《通知》同时要求,提高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产品补贴标准,对能效“”产品推广给予更高标准的补贴。梳理节能减排有关税收政策,推动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研究将大量消耗能源资源、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研究制定水泥、石化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激励政策。继续推行涉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体系、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的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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