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50亿专项绿色融资助力宁波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 2013/9/25 8:52:58
- 4059
-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绿色融资
近日,从“美丽明州”绿色金融主题推荐会上了解到,今后几年中,兴业银行将为宁波提供50亿元节能环保专项绿色融资,助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在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能源危机下,发展绿色金融势在必行、意义重大。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保障。据了解,目前节能环保企业普遍面临着因担保难、缺乏充足抵押物等,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题。
此次推荐会上,兴业银行表示,将通过排污权融资、节能减排融资和多元化融资等服务模式,在“十二五”期间,为宁波市提供50亿元节能环保专项绿色贷款。同时,将在低碳、节能、环保重点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上,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还与宁波市环保局签署了《金融推进宁波市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排污权金融服务开展全面合作,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绿色融资服务。
截至今年8月末,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已累计在节能环保领域提供融资28亿元,融资余额15亿元。涉及低碳经济、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领域多个行业30多个项目,可望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逾40万吨、化学需氧量逾14吨,实现的碳减排量相当于1000辆出租车停驶2年。
据了解,节能环保产业也是宁波市拟做大做强的重点产业集群,该市已于9月17日正式发布《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至2015年,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全部工业总产值达180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
什么是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就是“green-creditpolicy”,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意见》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即要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的环境信息。而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同时《意见》还针对贷款类型,设计了更细致的规定。如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超标排污、未取得许可证排污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已建项目,金融机构在审查所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严格控制贷款。
绿色信贷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