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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公布

2013/10/24 1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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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节能减排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十二五’节能减排实际进度落后于目标,后三年国家层面面临巨大减排压力,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谢极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机械工业节能减排与资源利用大会上透露。不过,有业内专家则对记者表示,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只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一方面,现在欠缺的是,要尽快建立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机制。
  hbzhan内容导读:“‘十二五’节能减排实际进度落后于目标,后三年国家层面面临巨大减排压力,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谢极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机械工业节能减排与资源利用大会上透露。不过,有业内专家则对记者表示,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只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一方面,现在欠缺的是,要尽快建立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机制。
  
  10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专家公开评审,评选出石家庄、唐山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为加大政策集成,发挥政策合力,系统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两部委)组织了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两部委委托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6个城市进行初选,通过合规性审查和方案可行性审查,遴选出15个城市进入第二阶段答辩环节。
  
  为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10月16日,在媒体、监督机关和各答辩城市观察员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10名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了答辩评审,并当场公布了评选结果,拟纳入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名单如下:石家庄市,唐山市,铁岭市,齐齐哈尔市,铜陵市,南平市,荆门市,韶关市,东莞市,铜川市。
  
  据介绍,中央财政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将优先向示范城市倾斜,对符合条件并列入实施方案的项目按现有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对示范城市列入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但现有政策未覆盖的项目,中央财政将根据项目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情况给予综合奖励,由地方统筹用于相关支出;示范城市所在省市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城市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是两部委对已有单项节能减排政策向政策集成或综合示范转型的探索,2011年首批确定了8个试点城市。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向首批示范城市安排综合奖励资金40亿元,8个城市所在省、市级政府安排资金超过200亿元。2013年继续安排8个示范城市综合奖励资金40亿元。同时,除现有政策向示范城市倾斜外,中央财政还将按照3年示范期每个城市15~20亿元的规模再安排综合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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