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622座
- 2014/5/20 16: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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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污水处理 膜技术 过滤器
今年季度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622座
我国的污水处理能取得如此快速的发展,在于我国有效实施了正确的城镇污水处理发展机制。首先是明确、落实责任。明确了各地政府是城市污水处理的责任主体,着力加强政府部门指导、推动和监督管理的作用,并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长效考核管理机制,考评各级地方政府的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其次是建立收费制度。将污水处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设专项资金用于设施建设、运行。再次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公平公开的规范管理制度和特许经营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提益,依据“政府建网、社会建厂”的原则,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污水处理的建设运营管理。还有就是强化政府监管,转变政府部门职能,由直接运营转变为监管,真正代表公众利益。
5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通报了2014年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全国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他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622座,污水处理能力较去年年底新增约430万立方米/日。
通报说,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622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53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430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除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海南省三沙市外,全部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205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26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340万立方米/日;1381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85.0%,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57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758万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90万立方米/日。
本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09.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2%;运行负荷率达到79.9%,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88.8万吨,同比增长6.6%;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262.2毫克/升,同比降低0.8%。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省和36个大中城市一季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和排序中,省级前3名是重庆、山东、陕西,36个大中城市前3名是济南、西安、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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