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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呼之欲出污染防治进入白热化

2014/6/12 10: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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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整合
关键词:水十条 污水处理 环保
导读:导读:继“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全面实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九龙治水”往往会造成各部门“有权力就争,有责任就推”,终使得“交叉变成了真空”。
  导读:继“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全面实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九龙治水”往往会造成各部门“有权力就争,有责任就推”,终使得“交叉变成了真空”。


 
水十条呼之欲出 污染防治进入白热化
  
  博弈水污染:“抓两头、带中间”
  
  “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每年都有十几起,今年前5个月又发生了5起。”6月4日,在国新办就环境质量状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如是说。李干杰表示,环保部将抓紧制定出台“水十条”,切实打好水污染防治的重大战役。
  
  与《大气十条》只用了3个月便迅速出台相比,《水十条》的进展明显缓慢。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这是由于水的问题涉及部门更多,需要协调多方利益。据了解,环保部于去年正式启动“水十条”编制。上述环保部官员介绍,“水十条”早叫“水计划”,因为要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环保部所属中国环境规划院是“水十条”编制组牵头单位和主要技术支持单位。
  
  李干杰在发布会上表示,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思路是“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是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比较好水体的水质保障工作,保证水质不下降、不退化。另外一头就是要针对已经严重污染的劣Ⅴ类水体,尤其是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的黑臭水体,要下决心来治理好,大幅减少甚至消灭掉。通过这两头来带动中间一般水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这个思路应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保护源头是根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资源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亮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水源地对水质影响的程度比较高,如果排出的水质不达标,会直接破坏环境。同时,如果源头水保护不当会影响全环节水的处理。
  
  水质污染不容乐观

  
  近年来,国家对污染防治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喊出“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口号,环境保护已然成为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
  
  环保部监测结果显示,近几年来,全国地表水,尤其是流域的水质不断改善。今年流域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是71.7%。IV、V类是19.3%,劣V类是9%,相对于2012年、2011年都有所改善。相对于2012年,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高了2.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1.2个百分点。相对于2011年,改善的程度更大一些,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升了10.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4.7个百分点。
  
  “九龙治水”有望转变
  
  对于《水十条》,环保部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李干杰表示,《大气十条》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希望《水十条》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水准。
  
  地方环保部门则更是寄予厚望。1月9日,在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国才就表示,以前,地方环保工作职责不是很清晰,环保部门能力有限,工作存在很多困难。《大气十条》出台后,吉林省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实施细则——10个专项规划。地方环保部门感觉工作有了抓手,从被动走向了主动。现在,《水十条》也在制定之中,这将成为环保工作另一个强有力的抓手。
  
  2013年6月,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编制工作。3个月后,国务院便正式发布《大气十条》。相比之下,《水十条》早在去年就开始编制,至今却仍处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阶段。
  
  今年上半年,关于《水十条》即将出台的消息一直不绝于耳,早在2月的环保部发布会上,翟青就表示,环保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国务院审议。3月5日,时任环保部副部长周建也表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在环保部常务扩大会议审议中原则通过,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此后将上报国务院审议。3月28日,在第七届中国环境产业大会上,骆建华透露,《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今年上半年上报国务院。
  
  如今,距离上半年结束只剩不到一个月时间,《水十条》为何还未上报?对此,骆建华表示,这是由于水的问题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协调多方利益。
  
  例如,建设部门负责市政给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国土部门负责地下水资源监测,环保部门负责更多的则是水污染物的减排。此外,还有发改委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海洋部门负责海洋污染的监管,工信部门负责工业水污染防治,交通部门负责航运污染防治等。可以说,水污染治理领域才是真正的“九龙治水”。
  
  由此带来的后果,则是部门“打架”。例如,2005年4月5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发布了《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限制总量指标》。但随后,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发出质疑,指出其信息公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淮委应依法向环保部门提出限污建议,而不是自行发布”。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息发布权之争的背后,是因为环保部需要考核治污效果,而水利部则需要申请治污资金。
  
  马军也表示,“九龙治水”的结果往往是:当水污染治理资金下拨时,会出现一些部门争抢资金的情况。一到落实责任时,则出现相互推诿的局面,终使得“交叉变成了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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