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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股份签永州环保产业园12.5亿元项目框架协议

2014/7/25 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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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污水处理设备 固废处理设备 环保设备
导读:盛运股份与永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环保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
  导读:盛运股份与永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环保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协议签署后进行谈判并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市场得到进一步开拓,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盛运股份签永州环保产业园12.5亿元项目框架协议
  
  2014年7月24日晚间,盛运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与永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环保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12.5亿元。
  
  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日,总投资暂估为6.5亿元,项目建设计划分两期进行;其它如污泥、医废、固废、餐厨垃圾、等项目预计投资6亿元,并与一期同步进行。
  
  双方拟在协议签署后进行谈判并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
  
  根据协议,该项目中,生活垃圾处理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日,总投资暂估为6.5亿元。项目建设计划分2期进行,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800吨,投资预计为4.5亿元;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400吨,投资预计为2亿元。此外,其它如污泥、医废、固废、餐厨垃圾、等项目预计投资6.0亿元,并与一期同步进行。
  
  垃圾焚烧是解决我国环保产业中景气度高、确定性强的子行业之一,公司目前已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实现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工程安装、服务及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永州环保产业园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市场得到进一步开拓,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由于该项目尚未完成终方案设计及签订正式合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附注: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环保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永州环保产业园环保项目框架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进行谈判并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
  
  2、本公告所述项目需要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公司将根据涉及金额大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该合同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二、合同项目介绍
  
  永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考察,以及本公司对永州市人民政府回访,双方就环保产业园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
  
  环保项目:总投资12.5亿元
  
  1、生活垃圾处理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日,总投资暂估为6.5亿元。项目建设计划分2期进行,其中:
  
  (1)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800吨,投资预计为4.5亿元人民币;
  
  (2)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400吨,投资预计为2亿元人民币;
  
  2、其它如污泥、医废、固废、餐厨垃圾、等项目预计投资6.0亿元,并与一期同步进行。
  
  三、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项目尚未完成终方案设计及签订正式合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市场得到进一步开拓,从而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公告。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涉及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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