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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处水利设施受损环保部开展震区水源水质监测

2014/8/5 9: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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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水处理设备 净水设备 水消毒设备
导读:云南省灾区37处水利设施受损,环保部积极开展震区水源水质监测。
  【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根据新消息,灾区37处水利设施受损,环保部积极开展震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灾区群众喝上干净水。



37处水利设施受损(图片来源于网络)
  
  37处水源设施受损影响人口30.4万
  
  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站消息,截至8月4日12时初步排查,云南昭通市鲁甸县金沙江支流牛栏江出现一处堰塞湖险情;昭通和曲靖两市共有19座小型水库发生震损险情,37处水源设施和285.8千米供水管道受损,影响人口30.4万人。
  
  针对当前云南昭通震区水利工程震损、堰塞湖险情和应急排查情况,水利部部长陈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施救,严防次生灾害,尽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以赴做好云南昭通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一是成立以陈雷部长为组长的水利抗震救灾协调组,下设抢险救灾、水利设施排查、恢复重建和信息宣传四个小组,全力支持协助云南水利部门开展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二是针对次生灾害防御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全力以赴做好出险水库安全度汛和堰塞湖除险抢险工作。
  
  三是加派工作组和专家组加强水利抗震救灾指导支持。地震发生后,国家防总时间派出由防汛、施工、地质、水工等专家成立的专家组赶赴震区。4日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又带队赴灾区加强指导,同时再次加派2个工作组和专家组,携带专业监测设备,对震区水利设施震损和堰塞湖水位流量等情况进行应急监测。
  
  四是加强震损水利工程排查,严防次生灾害,立即组织开展对地震影响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水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震损情况、堰塞湖及其他险情开展深入排查和仔细复核,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排险避险,做好山洪、堰塞湖等次生灾害的防范,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五是紧急下发两个通知,要求震区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和预警,制订完善水利工程特别是震损工程的度汛和堰塞湖影响区人员应急转移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六是加强堰塞湖的监测和应急处置,组织专家准确对堰塞湖险情进行查勘分析,进一步摸清上游淹没区和下游影响区的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排险除险方案,尽早实施排险措施,做好转移避险的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环保部开展震区水源水质监测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4日主持召开了部长专题会议,听取云南鲁甸地震有关情况汇报。目前环保部门正组织对震区及牛栏江水体进行应急监测,震区核与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据目前掌握情况,云南鲁甸地震震中所在的山镇自来水厂震后停止供水,经抢修后,供水将于4日恢复,鲁甸县城用水未受影响。
  
  周生贤对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环境应急工作提出要求,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应急监测,抓紧调配一批快速监测仪器,视灾情拨付救灾资金,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群众供水保障,确保灾区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周生贤对灾区环境应急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和总理的重要批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听从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帮忙不添乱,积极、有序做好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工作。
  
  二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结合本职工作,指导配合云南省环保部门做好各项地震环境应急工作。值班同志要认真负责,重点部门要恪尽职守。
  
  三是迅速排查地震灾区环境风险隐患,重点摸清危化品及重金属生产加工企业、尾矿库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是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应急监测,抓紧调配一批快速监测仪器,视灾情拨付救灾资金,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群众供水保障,确保灾区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五是加强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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