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等天气频频来袭各地淘汰黄标车在行动
- 2014/10/23 1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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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黄标车 雾霾 汽车尾气净化 废气处理
雾霾等天气频频来袭 各地淘汰黄标车在行动
湖北:推治霾联席会议制度多城市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湖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负责人兰国桢近日透露,结合实际拟定的《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此外,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专门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十几个职能部门都会在一个桌上,为治霾出谋划策,各负其责。”目前,联席会议制度已获省政府批准,快在11月初,会议将召开,“环保部门为此次会议初定的议题有两个,一个是黄标车淘汰,另一个是建筑扬尘。这两个也是影响大气环境的重要因素”。
还开着黄标车的车主们,如果有“城内限行就开到城外去用”、“本地限行就开到外地去用”的想法,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兰国桢透露,和武汉一样,十堰、宜昌、襄阳等城市也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今后全省乃至全国黄标车限行的覆盖区域会越来越大。
兰国桢介绍,根据分解计划,湖北今年淘汰黄标车任务为18.5万辆。但截止到9月底,已淘汰黄标车6.62万辆,与目标数字相差甚远。各地市州中,鄂州的淘汰完成率高,但其分解淘汰数量计划基数也较小;武汉市由于淘汰基数大,因此完成百分比略低。
截止到今年8月,湖北14个市州实行了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核发环保标志125万余份,按新标准在建和新建的尾气检测机构45家,检测线142条。省内各地都将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目前武汉、十堰、宜昌、襄阳等地,均对黄标车划定了限行区域,今后其他城市也会跟进。这意味着,黄标车能上路的地段会越来越少,直到“无路可走”。而提前淘汰黄标车,不但是为治霾降污出一份力,还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因此环保人士建议车主,尽早淘汰黄标车才是上策。
山东:提前完成今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根据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消息,在统筹部署和强力推进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进展顺利。截至9月底,全省已淘汰47万余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此外,全省2929座加油站、1294个油罐车、46个储油库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
山东省财政厅20日对外公布称,据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全省(不含青岛市)累计审核通过的提前淘汰黄标车兑付补贴资金28797万元。
从车型结构看,淘汰总量前三位的分别是轻型货车、小型客车和大型客车。从区域看,政策实施以来,济南市、威海市、潍坊市的累计淘汰量、补贴兑付金额居全省前三位。
内蒙古:今年拟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6.8万辆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今年拟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6.8万辆,其中将淘汰15296辆,今后转入自治区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严禁其他省市的黄标车转入我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五部委《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级交管部门必须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在日常路检路查中从严查处报废车。新注册的机动车根据燃料不同尾气排放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禁止机动车销售企业销售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禁止二手车市场交易尾气不达标车辆,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行注册登记和交易。
各级交管部门还将对黄标车、老旧车的行驶区域、路线和时间段进行限定。10月底前各地要完成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要加大路面动态巡逻管控,运用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形成对黄标车、老旧车的严查严管态势。
河南:明年淘汰2005年以前营运黄标车
今年以后,全省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针对环境问题,又有新动作。
《方案》指出,2014—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4%和2.3%;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3.5万吨、13.6万吨、126.9万吨和135.6万吨,全面完成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任务。
交通方面,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到2015年,新增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60%以上,营运货车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以上。
贵州:今年已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15万辆
据贵州省环保厅消息,今年1至9月贵州省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15万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60.14%。
据了解,近日,贵州省政府召开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专题会议,以扎实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2014年度淘汰6.9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会上通报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展情况:2014年1-9月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15万辆,完成2014年度任务的60.14%。同时,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92家,贵阳市等6个市(州)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8个市(州)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都匀市在城市建成区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
湖南:闯禁拟扣分 机动车污染防治新规征求意见
日前,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消息,《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10月3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湖南省环保厅法宣处处长陈战军告诉记者,相比老办法,新条例将重点对机动车进行标志管理。《征求意见稿》重点对机动车标志管理进行了说明,并要求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未取得相应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对违反交通管制措施的实行记分处理。”
“具体怎么扣分,暂时还没有确定下来。”陈战军介绍说,此条例正式出台之后将下发到各个市州,市(州)政府将根据各自城市的交通情况,制定具体的限行规定。长沙市环保局表示,长沙市黄标车限制行驶区域、限制行驶时间等规定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出台。
在管理权责方面,《征求意见稿》强调,在原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和车用发动机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以外,还新增了“公安、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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