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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监管“小马拉大车”大气防治亟需法律屏障

2014/10/30 8: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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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雾霾 废气处理 大气监测 PM2.5
导读:必须确保各部门形成合力,避免“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出现。
  【中国环保在线 废气处理】目前,全国各地雾霾多发,仅本月京津冀就遭遇3次雾霾,10月25日深夜至26日凌晨,雾霾导致60余架次航班无法按计划降落首都机场。面对雾霾,该当如何?明确监管对象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各部门形成合力,避免“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出现。



避免监管“小马拉大车” 大气防治亟需法律屏障
  
  明确监管对象是重中之重
  
  雾霾问题在现实中这道题之所以难解,与当下的经济发展模式现状、人们的生活方式或者人们所向往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面对现实是解决问题的步。政府应明确:究竟是哪些企业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把信息充分公开,倘若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该怎么惩罚,应一视同仁地对待。此外,在经济转型期,从中央到地方不能继续GDP崇拜。不能稍有动静,就在老路上良久伫立。
  
  谁都或多或少知道雾霾的危害,谁都知道要治理雾霾要治本,要摒弃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要放弃GDP至上论,要转变高耗能的生活方式,要严格执法,但真正践行的。从中央到地方,无不强调要大力治理雾霾,可深陷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泥潭,转型面临阵痛,一阵痛,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如果严格执行治理雾霾措施,不少地方的现有经济数据或许就没那么光鲜了,地方不愿意。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贡献的雾霾成分,机动车不得不限号。原本小排量汽车已能够满足城市里的出行所需,但为了彰显自己成功人士的身份与地位,不少人只买大排量的汽车。汽车尾气是雾霾的元凶之一,但汽车工业却是很多地方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之一。如何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准确把脉监管对象,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
  
  雾霾监管工作的法律“屏障”
  
  为了摸清监管对象,5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三位副委员长亲任检查组组长,率队赶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污染区域的10个省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9日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显示,产业结构不合理、燃煤污染、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针对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点,去年年底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先后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强化在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应对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的工作措施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沈跃跃介绍说,“缺乏区域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的统一规划,车用燃油品质、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能耗的标准不一,缺乏统一的区域产业准入目录,环评会商机制有待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尚不健全、应对能力有待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的信息尚未完全共享。”
  
  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发现,地方政府及部门还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52项管理职能中,有20项没有明确管理部门;机动车管理涉及环保、公安、工业、交通、质检等13个部门,部门间未能有效协调联动。
  
  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除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之外,还建议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大气污染防治。沈跃跃表示:“进一步加大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促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大气污染防治。”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距今已有13年未做修改。防治大气污染的考核制度不完善、对各类违法行为惩处措施不足等法律不健全问题逐渐暴露。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将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更强法律“屏障”。
  
  雾霾频现,监管“小马拉大车”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报告称,我国基层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
  
  报告指出,我国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有的地方政府过于追求发展速度,高污染、高耗能的产能严重过剩,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同时,能源结构不合理,燃煤污染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导致了空气质量季节性下降。
  
  此外,报告还披露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有效遏止。另外,报告还指出,监管职责不够明确。据有关部门统计,《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52项管理职能中,有20项没有明确管理部门。有的管理职能存在交叉情况,比如,机动车管理职能涉及环保、公安、工业、交通、质检等13个部门,部门间未能有效协调联动。
  
  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合力;突出重点,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完善政策措施,科学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法律修改进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依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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