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空气质量明显改观兰州2015年启用监测新标
- 2014/12/8 15: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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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环保设备 空气监测 雾霾 PM2.5
11月空气质量明显改观 兰州2015年启用监测新标
11月份,兰州市城区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年平均浓度限值标准(6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年平均浓度限值标准0.5倍(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年平均浓度限值标准(70微克/立方米)0.69倍,细颗粒物月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年平均浓度限值标准(35微克/立方米)0.91倍,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达到国家二级日平均浓度标准限值(4毫克/立方米),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日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标准(160微克/立方米)。
相比于冰冷的监测数据,当月兰州市主要污染物较为直观的体现在:城市道路等扬尘污染导致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环比上升;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月均浓度环比同步上升显著,说明机动车怠速行驶超量排放的尾气污染仍然突出;居民采暖燃煤性污染物增量排放和火电企业热电联产供热负荷增加导致二氧化硫月均浓度环比有所上升。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在6.12-7.55之间,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低到高依次为安宁区、七里河区、城关区、西固区,说明安宁区空气质量好。
当日,根据兰州市环保局消息,2015年甘肃省将对环境空气质量实行新标评价和考核,每天的环境质量将按照新标准发布,新标准由原来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指标增加到六项,即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记者了解到,作为国家确定的47个联防联控重点城市,明年兰州市将实行新的标准。
2012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即新标准),替代原来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即老标准),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而兰州市是国家确定的47个联防联控重点城市,自2013年1月1日起该市即开始采用新标准监测和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实时监测数据可在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和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查询),新老两套标准并行,老标准主要用来纵向同比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新标准主要用来横向与全国水平进行类比。相比于老标准,明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新标准由原来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指标增加到六项,即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评价体系更完善,与人体感官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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