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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收取超2千万黑龙江将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体系

2014/12/9 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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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排污权 有偿使用 黑龙江
导读:自黑龙江制定了《黑龙江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当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776笔,收取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021万元。
  【中国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为做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自黑龙江制定了《黑龙江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当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776笔,收取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021万元。

  
  6年收取超2千万 黑龙江将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体系
  
  黑龙江2017年将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体系
  
  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自2008年该省开始在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试点,截至目前,三试点市共进行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776笔,收取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021万元。
  
  为做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哈尔滨、佳木斯市探索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成立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此后又增加了双鸭山市试点,有偿使用和交易项目拓展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
  
  据悉,根据国家对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黑龙江省将继续扩大范围。2015年底前,完成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建立协调机制,起草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构建平台和管理系统。2016年,启动全省试点工作,到2017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将在全国建立
  
  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消息称,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财政部表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发挥市场机制在污染物减排中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有利于污染物总量控制,也有利于企业减排经济价值市场化,即企业新增加的排污权需要向政府或其他企业购买,老企业采取减排等措施形成的富余排污权(企业取得政府认可排污权超出企业实际污染物排放数量部分)可以出售,从而促进节能减排机制长效化。
  
  此外,财政部还表示,力争2至3年在全国主要省(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对具备条件的省(市)均支持其开展试点,将更多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减排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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