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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版大气防治考核办法发力治气工作显更大决心

2014/12/20 1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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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废气处理废气处理设备PM2.5
导读:PM2.5下降比例占考核总分一半,年度考核不合格将约谈负责人。
  【中国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12月15日,《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出台。PM2.5下降比例占考核总分一半,年度考核不合格将约谈负责人。



京版大气防治考核办法发力 治气工作显更大决心
  
  北京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趋严。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12月15日通过市政府公报正式对外发布(以下简称京版考核办法)。根据这个考核办法,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干部主管部门将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
  
  其中,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任务完成情况。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区县政府,将约谈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并视情况实施环保区域限批。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先良称,上述措施对改善北京空气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不过,关键还是要看是否能把制定的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PM2.5下降比例占考核总分一半

  
  据悉,京版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十条、《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大气十条》、《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领域的相关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按加权平均计算总分。
  
  在各区县政府考核指标中,北京市环保局作为考核实施单位,将对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占整个考核比重的一半。
  
  王先良表示:“将PM2.5浓度下降作为指标有助于北京空气质量改善。”依据此前《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顺义区、昌平区及平谷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
  
  一位业内专家介绍,所定的指标要求比较高,完成指标任务的影响因素又比较多,要实现既定目标有一定挑战性。
  
  年度考核不合格将约谈负责人
  
  北京市政府指出,市政府统筹组织对有关部门的考核工作,在日常督查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本市落实大气十条情况的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有关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
  
  京版考核办法规定,对国家考核本市落实大气十条情况采取部门负责制。对因任务未完成或落实不力,造成考核扣分的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通报,并由市监察局向责任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县政府,由市环保局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约谈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县,视情实施环保区域限批,禁止建设除民生工程和节能减排项目以外的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取消授予的环境荣誉称号和评优、评先资格。
  
  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
  
  “这些措施有一定的威慑力”,王先良认为,接下来,为关键的是,这些措施一定要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用更大决心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事实上,经过近20年对大气污染的持续治理,北京对治理规律有所认识。,一个地区的空气质量与本地污染排放、区域气象地域条件、区域传输密切相关,三者缺一不可。第二,从组分上看,机动车污染占主要地位,其次是燃煤、工业生产等。来源的明确为我们有针对性的治理指明了方向。虽然目前的空气质量状况距国家新标准和广大市民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但需要认识到,这些成果是建立在经济总量翻了7倍,机动车保有量突破560万辆,全市常住人口达到2114万的背景下。各种大气污染物在总量上不增反降,取得显著成绩。
  
  相关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证明了北京市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和政策是正确的,需要继续坚定不移实施相关行动计划。
  
  未来,我们仍面临着较大的压力。,除二氧化硫外,其他几项主要污染物的增长尚未到平台期。第二,按照相关规划,我们要把发达国家经历半个世纪治理达成的成果压缩到五年内完成。第三,随着一系列钢铁、水泥、焦化、有色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搬迁、减产与关停退出,北京在工业污染严控增量和淘汰存量方面的潜力挖掘殆尽,未来的重点将放在小型无组织的排放源方面。同时,在机动车污染控制上,也面临着一系列困难。
  
  在一定程度上,环保工作还处于“曲高和寡”的状态。谈论起来都觉得很重要,但政策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面临着层层阻力。公众环境意识虽然已经觉醒,但尚不成熟,公众环境参与还处于发展过程中。
  
  建议:,北京空气污染的治理需要周边省市的协作,施行区域联防联控。作为北京的近邻,河北省是我国重要的钢铁、水泥、玻璃等生产中心,它的经济转型亟须国家政策支持。第二,在全民参与问题上,应将环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及干部教育体系中。第三,国家在出台经济政策时,不能一刀切,可根据当地实际,先行先试。第四,加快对环保产业的培育。目前很多环保技术还仅存在于概念中或于小规模应用,尚缺乏适用于工程应用或大规模应用的成熟技术手段,希望加快环保产业的培育,将环保技术实实在在利用起来。
  
  新闻回顾:国办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办法”

  
  中国政府网5月27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考核办法提出,复合型大气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重庆市等11个省份,以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为质量考核指标;其他省(区、市)以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为质量考核指标。
  
  作为“大气十条”重要配套政策性文件,《考核办法》共十二条,明确了实行“大气十条”的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确立了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评估考核思路,标志着我国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介绍,《考核办法》设置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类指标,实施双百分制。重点选择了对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显著的任务措施,建立了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体系。
  
  “《考核办法》突出了以环境质量考核环保工作,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的刚性约束作用,终期考核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赵英民说,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所列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视为未通过考核。
  
  据悉,考核结果报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奖优”与“罚劣”并重,对考核结果的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将予以适当扣减。对未通过考核的,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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