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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国考”却丢了“蓝天”南京环保尚需努力

2014/12/31 1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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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稻米
关键词:废气处理设备PM2.5
导读:南京市环保局发布消息,南京今年PM2.5下降2%的考核目标已基本完成。
  【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2014年是国家对重点地区实行大气“国考”的年。12月30日,南京市环保局发布消息,南京今年PM2.5下降2%的考核目标已基本完成。“国考”通过,“蓝天”折戟,南京环保工作之路依旧漫长。



过了“国考”却丢了“蓝天” 南京环保尚需努力
  
  2014年是新《环保法》落地的一年,也是国家对重点地区实行大气“国考”的年。按照要求,今年参与考核的各地的PM2.5浓度年均值较上年必须下降2%。
  
  “目前看,我们已基本完成了考核目标要求。”12月30日,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钱锋如是说,按照省环保厅的通告,2013年南京PM2.5年均值为78微克/立方米。而2014年南京PM2.5年度考核目标,须在2013年的基准值上下降2%,即不得超过76.4微克/立方米。而截至12月29日的监测结果显示,南京2014年PM2.5年均值达到了74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下降了4.3%。
  
  “根据预测,未来两天出现重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今年PM2.5下降2%的考核目标已基本完成。”钱锋说,本次考核的达标促成因素很多,包括前期实施的大干一百天、再干两百天的城市大扫除,扬尘整治、停车整治等,都让南京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蓝天泡汤:六大指标只有臭氧不合格
  
  PM2.5指数达标,对南京来说本是个皆大欢喜的好消息,但也不能过分乐观,虽然PM2.5指数合格了,但“蓝天”泡了汤,究竟是什么原因?
  
  南京环保局新闻发言人钱锋也在发布会上实话实说:PM2.5达标了,蓝天没达标。主要原因是臭氧拖了后腿。
  
  晨报早在一个月前已经报道了南京蓝天泡汤的消息,新空气质量标准下,衡量空气质量的六个指标分别是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钱锋说,这六个指标中,只有臭氧超标,其他的5个指标浓度全部好转;臭氧也成了拖蓝天后腿的主因。
  
  为什么单单是臭氧超标呢?据了解,截至2014年12月29日,空气污染6个指标,其他5个指标都是下降的,但是臭氧的指标是上升的,且上升幅度很大;臭氧日长8小时,截止到29日为止,超标了57天,同比增长了40天,而这40天,集中在5、6两个月,累计超标44天,同比2013年五六月份,增加29天,主要原因是降雨少,气温高,日照时数多,容易发生大气光化学反应,造成臭氧超标。
  
  “臭氧并不是人类活动直接排放出的污染物,而是通过前体物在大气中发生化学反应形成的。”南京的环保专家介绍说,其中两个重要的前体物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从来源分析,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是石化燃料的燃烧、汽车尾气的排放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来源更广泛,包括石油生产中产生的油气、油漆涂料挥发出的一些物质等。而这些前体物在高温、阳光充足的条件下,会生成臭氧。等到七八月,由于阳光强度大,反而垂直对流条件更好,这些前体物浓度也会随之下降,臭氧污染也顺势减轻。
  
  蓝天计划指标考核明年不会取消
  
  虽然PM2.5的减排任务已经完成,但是对于很多南京老百姓来说,同样重要的蓝天计划近两年南京的完成情况都不理想。近期有消息指,南京还将淡化蓝天计划的考核,这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是否意味着南京之前一直实施的蓝天计划将取消?
  
  对此钱锋现场表示,按照南京蓝天计划要求,全年要有60%的天数达到优良,去年和今年南京的蓝天计划完成情况都不容乐观。但南京的蓝天计划不会取消,“蓝天计划依然是接下来奋斗的目标,”只不过明年不会再将其作为主要的指标来衡量空气质量,环保部门主要精力,还是要围绕国务院要求确保的刚性指标PM2.5的浓度降低上。
  
  而据相关职能负责人介绍,虽然今年和去年的蓝天计划完成情况不理想,但南京总体空气质量在改善,今年南京6个衡量空气质量的指标中,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PM2.5等5个指标全部下降了,臭氧的含量在升高,这又与青奥会前五六月份的赶工期施工有关。“2014年的空气质量是波动的,主要指标是下降的,但个别指标影响了全年的空气质量。”
  
  南京环保局发公开信警示将重拳治污
  
  31日,南京市环保部门向该市企事业单位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呼吁各单位应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环保主体责任,积极减少污染排放、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鼓励公众和媒体监督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行政。
  
  在这封南京市环保局致企事业单位公开信中显示:根据新环保法提出的义务与处罚措施,2015年该局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重拳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组合拳,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者,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该市将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除此之外,该局还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对于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严环保法”的新修订《环保法》将正式实施。据了解,新环保法较过去的环保法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对各级政府、各有关政府部门、各排污单位等都规定了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其正式实施将为全国各城市环保和治污工作带来更为有力的法律支持,受到环保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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