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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文明建设10件大事出炉“APEC蓝”上榜

2015/1/23 9: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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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老崔
关键词:废气处理设备APEC蓝
导读:1月22日,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发布“2014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1月22日,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发布“2014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向污染宣战”“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上台阶见实效”等均榜上有名,社会期盼“APEC蓝”常态化同样上榜。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10件大事出炉 “APEC蓝”上榜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22日在北京发布“2014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其中,社会期盼“APEC蓝”常态化榜上有名。
  
  2012年冬中国1/4国土面积、约6亿人受雾霾影响,随后每年秋冬,浓雾造访不息。而2014年11月APEC会议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达到近5年来同期好,PM2.5(细颗粒物)的浓度同比下降55%。
  
  在当日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中,社会期盼“APEC蓝”常态化被列在重要位置。
  
  环保部信息显示,APEC(亚太经合组织)之前和会议期间,中国环保部门累计出动43.3万人次,检查工业企业6.1万家;有9298家企业停产、3900家企业限产、4万余处工地停工,分别是保障方案要求的3.6倍、2.1倍和7.6倍。
  
  尽管“APEC蓝”是临时性管控下实现的,中国已意识到雾霾是可控、可治的。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要求,“固化推广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经验,让群众不断看到治霾新成效,切实把‘APEC蓝’留下来。”
  
  附一:2014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上台阶见实效
  
  在江苏调研时指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是转方式、调结构、上台阶的重要内容。经济要上台阶,生态文明也要上台阶。我们要下定决心,实现我们对人民的承诺。”在对腾格里沙漠遭污染等事件作出的重要批示中强调,要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实效。
  
  3、中国政府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
  
  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将治理环境污染提高到和反贫困战役同样的高度,彰显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关于雾霾污染问题时表示,我们说要向雾霾等污染宣战,可不是说向老天爷宣战,而是要向我们自身粗放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来宣战,要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总理再次强调,对中国来说,突出的问题是水、大气和土壤污染,它直接关系到人们每天的生活,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也关系到食品安全,所以中国政府必须负起责任,向这几个重要领域的污染进行宣战。
  
  4、生态文明建设列入新环保法立法目的
  
  2014年4月24日,历经四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其中,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目的,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将“保护优先”作为基本原则,将“生态红线”等写入法律,明确提出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按日连续计罚,罚款上不封顶。专家们认为,修订后的环保法将成为“史上严”的环保法律,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5、社会期盼“APEC蓝”常态化
  
  2014年11月10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北京空气质量保持总体良好,为京城带来了难得一见的蓝天白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互联网上、朋友圈里,“APEC蓝”迅速成为热词。指出,希望并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APEC蓝”能够保持下去,北京乃至全中国能够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媒体评论称,尽管“APEC蓝”是临时性管控下实现的,但却证明雾霾是可控、可治的,只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持铁腕治污、区域合作、联防共治,使“APEC蓝”变为常态化的“中国蓝”是能够实现的。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这是27年来的大规模修订。
  
  6、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拓展提升
  
  2014年5月,环保部在浙江湖州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总结16个省和1000多个市、县多年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授予37个市(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强调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应在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推进,拓展提升,深化固化。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推出57个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强调要紧紧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水利部确定59个城市作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城市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保护水资源转变。农业部在1100多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基础上,发布了“美丽乡村”模式。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17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各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不断创新。
  
  7、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布
  
  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就历时8年进行的全国性土壤污染情况对公众披露。根据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05年4月启动。调查范围是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以外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8、“中国生态文明奖”设立
  
  2014年7月2日,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环境保护部,同意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中设立“中国生态文明奖”。“中国生态文明奖”是我国个生态文明专项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奖励对生态文明创建实践、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11月1日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成都年会上,“中国生态文明奖”发布启动。
  
  9、中国明确碳排放峰值时间表
  
  2014年11月12日,中美双方在北京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国家主席和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宣布两国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美国计划在2005年基础上,到2025年实现全经济范围内减排26%~28%的目标,并努力减排到28%。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努力早日达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此发表声明指出,这两个世界上大的经济体所展现的领导力带给了社会一个的契机。
  
  10、生态文明理念逐步走向世界
  
  2014年7月10日至12日,生态文明贵阳论坛2014年年会举行。国务院总理向论坛发来贺信,强调生态文明源于对发展的反思,也是对发展的提升,事关当代人的民生福祉和后代人的发展空间。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发表致辞,强调人类必须自觉地与自然友好相处,人类的发展必须与生态的发展平衡共进。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来贺信,对论坛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对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制度约束、改革创新等阐述主张。会议期间,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嘉宾,围绕“改革驱动,携手,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政府、企业、公众:绿色发展的制度架构和路径选择”主题,举办了近100场主题论坛及相关活动。
  
  附二: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2014年3月18,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在京发布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
  
  3、全国雾霾污染严重,国家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4、中央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部署;
  
  5、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
  
  6、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一批重大生态工程;
  
  7、中央批准生态建设示范区项目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
  
  8、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9、生态文明贵阳论坛、中国生态文明论坛相继召开;
  
  10、我国生态文明理念引起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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