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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效果差强人意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待完善

2015/6/15 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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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老崔
关键词:固废处理设备垃圾处理垃圾分类
导读:虽然上海、杭州、北京、广州等地制定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效果都差强人意。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由于缺乏全国性的统一立法,又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虽然上海、杭州、北京、广州等地制定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效果都差强人意。垃圾分类,到底要怎样分?
  


垃圾分类效果差强人意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待完善
 
  近些年,垃圾分类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街边随处可见黄绿色的垃圾箱,并标注着“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但现实生活中,不少市民随意投放垃圾,使得分类垃圾箱成摆设。
  
  百姓对垃圾分类认知不够、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没有相应惩罚机制约束都是导致随意投放垃圾的主要原因。而一套完整垃圾分类程序需经过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和回收使用三步程序,三步程序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垃圾分类作为源头,不但要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加大舆论引导力,提高百姓道德素质,避免在垃圾分类清运时做到不要“一锅烩”,同时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和长效机制,鼓励百姓从自身做起,将垃圾分类“开好头”。“源头”做到位,垃圾可回收、不可回收铭记于心,方可使分类垃圾箱发挥真正作用,加上后续清运工作处理得当,才能保证垃圾资源利用大化。
  
  也有不少人表示,“我也想分类来着,可看到‘可回收物桶’和‘其他垃圾桶’里都是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我也分不清那个一次性饮料纸杯是不是属于可回收,所以就随手扔进去了。”
  
  在许多人眼中,废品回收站收购的才是可回收垃圾,实际上,各种玻璃瓶、旧衣物、木材类、金属类等垃圾都是可回收垃圾,只是回收无门,无法规模化利用,所以只能混同其他垃圾终填埋或焚烧。
  
  据了解,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就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与垃圾分类回收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立法普遍存在过于原则性和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对于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分为几类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给法律法规的真正落实带来很大难度,执行力度大大减弱。由于缺乏全国性的统一立法,又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虽然上海、杭州、北京、广州等地制定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效果都差强人意。
  
  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总干事罗建明建议,国家要对循环产业循环经济有所考量,必须要有促进相关配套产业的政策。我国现在仅仅有一部循环经济促进法,但是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要出台相关执法配套措施,对运输体系进行改造,如建立专门的运输厨余垃圾的线路等,同时,做好前端的教育宣传工作,让公众知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之后,有后续对接的处理企业及时对接跟上,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系统。
  
  网友们对垃圾分类又有着怎样的见解呢?
  
  “淡泊”:垃圾分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垃物,大多数人在扔垃圾的时候,可能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需要媒体多加宣传。
  
  “一生何求”:不知道咋分,家里垃圾都是放在塑料袋里拎下楼扔垃圾桶里,我看见很多市民也是这样做的。
  
  “岁月静好”:家里的垃圾一般也没分这么细,但电池之类的还是分了,我知道它污染大,就没和别的垃圾放在一起。媒体宣传垃圾分类是好事,我想大家都会支持,为环保做贡献。
  
  “楚铭博世采暖”:二十二公司在其居民点已成立垃圾分类示范区,目前已实施几个月,垃圾投放非常到位,营造了居民区地面无垃圾树上无灰尘的良好环境,大家不妨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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