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道治污迫在眉睫顶层设计或打破治理瓶颈
- 2015/7/29 1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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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老崔
- 关键词:水处理污水处理设备河道污染治理
中国河道治污迫在眉睫 顶层设计或打破治理瓶颈
梳理近年来的媒体报道不难发现,在中国,由于工业、农业、生活污染造成河道被污染的现象时有发生。“牛奶河”、“血河”、“五彩河”、“绿茶水”等因污染变色、变味的河流不时被媒体曝光。
以辽河为例。辽河全长约538公里,是中国七大江河之一,也是辽宁人民的“母亲河”。不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辽河被认为是全国污染严重的河流之一。1997年,全国产粮大县铁岭市昌图县因上游农药厂排污致使4万多亩水稻绝收;辽河主要支流浑河流经抚顺市区的水面上常漂浮着厚厚的油污,遇见明火就能燃烧;鞍山市民干脆按河水被污染后的颜色将流经市区的3条支流称为黄水河、红水河、黑水河。
此外,农村小河流污染问题也越发严峻。当前农村小河流污染日益加重,水生物数量急剧下降,生态服务功能逐渐退化。一是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二是农业生产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三是畜禽养殖污染;四是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等,目前农村河流污染已经成为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从理论到现实层面看,中国江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目前还面临三方面问题:
首先是流域开发治理缺乏统一规划,流域健康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流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相互转化,上下游、干支流之间的开发利用相互影响,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生态等功能之间相互联系。但当前中国大江大河水土资源的开发与治理,仍然是单纯以一个行政区域、一条支流、单项工程为主,这一开发治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
其次是流域立法工作滞后于流域开发治理实践。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多部关于水的大法。但这些涉水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全国水资源状况做出的一般性规定,具有很强的行业特点,不能有效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和行业开发利用河流水资源的关系,不能有效解决流域开发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导致出现某些部门为自身利益而影响河流合理开发的现象。
第三是江河流域、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中国目前针对黄河、海河等流域水问题设立了黄委会、海委会等流域管理机构,但这些管理机构过于侧重水资源分配、防汛等水务管理,忽视了水土保持、经济开发等其他重要方面,无法对流域进行、一体化的监管。
目前,我国只能寄希望于“顶层设计”的加强,希望中国江河流域治理工作将有望更上一个台阶。
(本文资料参考:导报、西部网、慧聪网、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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