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配套政策趋近完善环保企业市场需求爆增
- 2015/8/3 1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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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老崔
-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排污权
排污权配套政策趋近完善 环保企业市场需求爆增
7月31日,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近日联合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称该办法适用于经三部委确认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的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要求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污染物减排要求,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企事业单位,不得突破总量控制上限。
至此,排污权交易的配套政策开始逐渐完整起来,加上本次的出让收入管理,业界表示,排污权交易全面铺开已进入。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组织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1个省(区、市)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试行企业等排污单位按规定限额排污,超标排污部分向市场购买指标的新型排污制度。但各项工作进展缓慢的排污权交易一直备受业内诟病。直至去年8月,我国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从中央层面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确定了时间表,确定今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并到2017年,我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将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认为,第三方污染治理的模式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在学界层面,一直以来相关学者针对排污权的核定、初始定价与分配技术展开了广泛研究,但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框架和技术体系;在实践层面,一些地方针对总量指标如何分配、企业初始排污权如何确定、初始有偿价格出让标准等的研究与设计不足,国家对相关工作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技术规范,这导致各地的有偿使用价格标准差异巨大,有偿使用年限也不统一,严重阻碍了相关基础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试点地区往往对现有企业的排污权予以免费配给,却要求新建企业购买配额;一些企业往往通过私下协调获取排污权指标,不是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这显然对新建企业、对参与市场交易的企业很不公平,严重打击了企业的积极性。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有望解决分配存在技术和公平难题。
在市场层面,目前,我国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程度仍旧较低,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根据测算,仅工业领域,若将第三方运营比例从当前的5%左右提高至30%,则第三方治理市场年需求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可以预见,未来第三方运营市场的集中度将会向公司集中。
机构表示,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目前排污企业的治理和补偿模式发生重要改变,其治污积极性将大幅提高,环保企业的市场需求也将明显增长。公司方面,巴安水务在工业水处理领域竞争力强,在手定单充足;中电环保主营水处理业务,积极探索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本文资料参考北京商报、中财网、证券时报网、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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