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禁燃高污染燃料区域你知道吗?
时间:2014-01-03 阅读:319
近年来,我国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也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大气污染防治的压力持续增大。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东莞市25日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
为加快东莞市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当天召开的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据东莞相关官员介绍,东莞此次划定的禁燃区包括莞城、东城、南城、虎门、长安、塘厦、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长安新区等全辖区及其他镇街建成区以上的范围。经统计,全市禁燃区面积为1163.32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47.19%。
据悉,“高污染燃料”为原(散)煤、粉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等燃料。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以及硫含量大于30毫克/立方米、灰份含量大于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搜索关键词:东莞废气治理 东莞废水治理 东莞噪音治理 东莞粉尘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