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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 4.6-1983 交变湿热试验

时间:2011-09-29      阅读:1516

GJB4.6—83交变湿热试验技术内容
GJB4.6—483标准规定了舰船电子设备的交变湿热试验,它是制订舰船电子设备总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等技术文件相应部分的基础和选用依据。GJB4.1—83《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 总则》的规定适用于GJB4.6—83。
  试验程序
1. 予处理
除去试验样品表面灰尘及油污,然后放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使之达到温度稳定,
2. 初始检测
按有关标准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电性能和机械性能检测。

3 试验
3.1 试验样品间应有适当距离,不允许相互重叠,并予热到试验箱(室)的温度。
3.2 试验样品应处于不包装、不通电和准备工作状态,并按实船使用状态放置在试验箱(室)内,将温度和湿度调节到规定值,试验周期数由有关标准按2.3条中规定选取。
3.3 本试验以24小时为一循环周期,每周期分为升温、高温高湿、降温和常温高湿四个阶段。按交变湿热试验控制图进行。
3.3.1  升温阶段
在3±0.5小时内,将试验箱(室)内的温度由25±2℃升到40±2℃,该期间内的相对湿度等于或大于95%,其温湿度控制应能保证试验样品表面凝露。
3.3.2 高温高湿阶段
当温度达到40±2℃,相对湿度达到93±3%时,即认为进入高温高湿阶段,此阶段持续时间与升温阶段时间和总和为12小时。
3.3.3  降温阶段
   在3~6小时内,将试验箱(室)内的温度由40±2℃降到14±2℃,zui初1.5小内降温7.5℃(见交变湿热试验控制图),其相对湿度等于或大于95%。
3.3.4 常温高湿阶段
当试验箱(室)内温度降到24±2℃,相对湿度不小于95%时,即认为进入常温高湿阶段。此阶段一直保持到周期结束。
3.4 试验样品在试验过程中是否通电工作和检测,由有关标准规定。
3.5 试验结束前,应直接在试验箱(室)内对试验样品进行性能检测,检测项目和要求探险有关标准规定。
GJB4.6—83交变湿热试验评定舰船电子设备在高相对湿度并伴有温度循环变化的环境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本文由上海林频提供。上海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闵行区沧源科技园区,是一家专业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各类模拟环境试验及非标设计与自动化控制等方面的高科技生产型企业。专业生产的试验设备符合GB、GJB、ISO、BS、ASTM、UL、JIS、CE等试验标准,求实、创新、科技创造品质是我们企业的精神。产品广泛用于大专院校、航空、航天、军事、造船、电工、电子、医疗、汽摩等领域,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及人员操作培训,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先 进的生产工艺,林频人将以勤谨务实精益求精的态度致力于环境试验设备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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