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活性氧化铝对环保部门提出质疑
时间:2014-04-15 阅读:570
河南四海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四海活性氧化铝制造厂已先后把多家*告上法庭。与政府对簿公堂的行为,很难与河南四海净水材料有限公司起来。可陈立雯就是—马尾辫,黑框眼镜,素面朝天,衣着普通,仍像是刚走出校园一样。身为师范院校英语专业的硕士,她本可像绝大多数同学那样,去寻一份安稳的教职,这也符合她父亲的期望。但这都在一个春节里发生了逆转。陈立雯看了一期采访环保组织“地球村”创办人廖晓义的电视节目,深有感触。随后,她成为环保志愿者,并在毕业后成为全职环保人。
四海活性氧化铝制造厂目前供职于环保组织“自然大学”,主要负责垃圾处理,尤其是焚烧产生的污染等调查工作。她申请垃圾焚烧信息公开始于谢勇的遭遇。2010年9月10日,谢勇在海安县*起诉海安垃圾焚烧厂,成为“中国首起垃圾焚烧致病案”。海安垃圾焚烧厂由此进入陈立雯等环保人的视野。2011年2月23日,陈立雯向江苏省*、南通市*和海安县*三级环保部门,同时提交了海安垃圾焚烧信息公开的申请。申请公开内容包括:原垃圾焚烧厂环评报告及投产至2009年10月的监测数据和处理报告、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污水处理厂的环评报告及批复。
四海活性氧化铝制造厂*次申请信息公开。她当时也不太了解该怎么做,还专门咨询了谢勇的代理律师刘金梅。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环保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江苏省*和南通市*的答复均在15个工作日之后。内容上,关键的环评和监测报告,则是省厅推给市局,市局推给县局,还有就是推给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他们就是不断地推,你推我,我推他。”
在陈立雯看来,海安县*的回复尤其过分,“从形式上,我要求纸质回复,却给了我一封电子邮件;从内容上,电子邮件正文没有任何内容,只有一个附件,附件里只有一句话。”这句话是“海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2010年9月15日取得江苏省*的批复”。
四海活性氧化铝制造厂提出按照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要求,广州市*zui迟应在8月10日回复,但陈立雯直到9月4日才收到签章日期为8月31日的答复。答复称环评报告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建议向建设方或运营方索取;监测报告仅提供了部分排放物部分时段数据。
不是人民故意要和环保部门过不去,而是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为人民的日常出行带来了很严重的危害,还希望环保部门能够加大治理力度,还人民一个干净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