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永清环保-永之清碳参编的多项“双碳”相关团标发布实施
时间:2023-12-20 阅读:150
中国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双碳”目标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绿色引擎。永清环保旗下控股子公司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双碳”行业标准建设与学术研究,永之清碳参与编制的多项“双碳”相关团体标准陆续发布并实施。
《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碳减排激励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碳减排激励管理规范》(T/CECA-G 0203—2022)由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委会提出,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蚂蚁科技集团、北京绿色交易所、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等三十余家产学研单位共同参与编制。
该团标在第二届碳中和博鳌大会正式发布。团标规定了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绿色低碳行为识别及量化激励的基本原则、基本架构、参与主体、绿色低碳行为碳减排管理和平台支撑,适用于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各类主体开展和参与个人绿色低碳行为识别、量化、激励、评估、考核等管理,也为“碳普惠”机制下的个人绿色低碳行为激励提供了参考依据。
《能源企业ESG评价标准》&《能源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
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编制的《能源企业ESG评价标准》(T/AIAC 005-2023)、《能源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T/AIAC 006—2023)两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后已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旨在助力能源企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能源企业ESG评价标准》旨在“以评促优、以评避险、以评引投、以评接轨”,加强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提升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该标准规定了能源企业ESG评价的适用范围、基本要求、评价原则、评价组织、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结果等内容,适用于国内外开展能源业务的中国能源企业和在中国开展能源业务的跨国公司进行ESG自我评价和第二方、第三方评价。
《能源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遵循“对标国际、因地制宜、体系完整、编以致用”的方针,旨在帮助能源企业进行高质量ESG信息披露工作,助力中国能源行业提升ESG信息披露和ESG管理水平,进而全面提升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价值,更好地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该标准规定了能源企业ESG信息披露的披露原则、披露指标体系、披露要求、披露流程、责任与监督,适用于在国内外开展能源业务的中国能源企业和在中国开展能源业务的跨国企业披露ESG信息。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各类碳普惠平台、个人碳账户、碳积分平台应运而生,以标准形式对“碳普惠”进行规范和约束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各参编单位希望能以《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碳减排激励管理规范》推动“碳普惠”领域健康规范发展。在“碳普惠”以及ESG评价领域,永之清碳将积极携手各地政府、企业等合作伙伴,参与行业标准建设与学术研究,探索打造多元化、可持续的“碳普惠”平台以及ESG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