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从源头制止工业园区污染 规划环评审查抓住十要点
时间:2009-11-02 阅读:2382
内蒙古从源头制止工业园区污染 规划环评审查抓住十要点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明确规定,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中,一要重点审查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从而避免园区盲目发展、交叉污染、产业发展无序化和恶性竞争。二要重点审查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从而避免在园区发展中单个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摆放到一起污染物排放超出总量,逐步形成重污染区域的情况出现。三要重点审查园区内的水源、气源、热源、余热利用和中水回用、工业废水排放去向,从而避免园区过度开采地下水。四要重点审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园区环境监测能力,从而避免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运行,废渣无序堆放,园区企业污染物排放无法监测的问题。五要重点审查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链延伸,从而避免园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产品附加值低,不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六要重点审查园区清洁生产和入园产业的工艺水平,避免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进入园区。七要重点审查园区环境风险预案和环境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避免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演变成恶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八要重点审查园区资源环境保障能力,从而避免因资源环境不足制约园区进一步发展。九要重点审查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完成时限,避免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批而不建、久拖不建的问题。十要重点审查园区规划优化调整意见,从而避免园区规划不按照环评意见和建议进行优化调整的现象。
要点同时规定,对不符合“十要点”的规划环评不予审查。在园区建设中不落实“十要点”的园区,对新上项目暂缓审批。对符合“十要点”并批准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可简化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