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和纸板试样处理标准大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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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和纸板试样处理标准大气条件本标准等效采用ISO187《纸浆、纸和纸板试样的温湿处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浆、纸和纸板试验前温湿处理及试验的标准大气。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纸浆、纸和纸板试样,但不适用于纸和纸板制成的容器以及加工后的纸包装材料。
2、术语
2.1 相对湿度 relativehumidity
在相同的温度下与大气压下,大气的实际水蒸汽含量与大气的饱和水蒸汽含量之百分比。
2.2 温湿处理 conditioning
使试样与规定温度,相对湿度的大气之间的水分含量达到平衡的过程。当前后相隔1h以上的两次试样称重结果不大于所规定的量时,就以为已达到平衡,上述情况下不在本方法范围之内。
3、标准大气
试验纸浆、纸和纸板用的标准大气应是相对湿度(50±2)%和温度23±1℃。但限于目前我国条件,暂将原标准大气条件相对湿度(65±2)%,温度20±1℃维持到1993年底,作为过渡。
标准大气条件的变化应符合下列规定的短期相对湿度的变化。
相对湿度的允许偏离为±4%。
偏离时间在每15min里不能多于1min。
4、试验大气的控制
控制设备应良好运转,确保室内空气均匀地循环。空气应以足够的速率在室内流动,大约每5min转换空气一次。全部冷却,加热。增湿、降湿应在室外进行,温湿度由室内或风道口处的感应元件控制。气流必须均匀地从顶部微孔进入,由地板上抽回,使室内的温度被精确地控制在一个波动很小的水平上。依据附录A(补充件),在一定的间隔时间内测量室内温度与相对湿度,并做好详细记录,根据记录衡量室内条件的稳定性,所用干湿球温度计应能读准至0.1℃。
5、温湿处理的步骤
5.1 试样预处理
国家技术批准 实施
GB 1073989
为避免纸张水分平衡滞后引起测试误差,可在温湿处理前进行试样的预处理,即将试样放在温度低于40℃,相对湿度不大于35%的环境中,例如硫酸密度(20℃)大于1.3951的硫酸干燥器中,预处理24h。如果试样的水分含量低,需经吸湿达到平衡,则可以省去预处理。
5.2 温湿处理
将切好的试样挂起来,以便恒温恒湿的气流不能自由接触到试样各面,直到水分平衡。一般纸处理4h已足够,薄纸板至少要5~8h,高定量或其它纸种要48h或更长。
附录A
相对湿度的测量
(补充件)
A1测量采用通风式干湿球湿度计。温度计分度值为0.2℃读准至0.1℃,通风风速为4±1m/s。
A2湿度计中湿球温度计的水银球应用脱脂纱布包裹,注意保持纱布清洁,并要定期更换,注水使其保持饱和水分。
A3 将湿度计悬挂在室内任意的地方,首先检查湿球所包的纱布是否湿润,然后开动湿度计通风机。
A4 2min后,读取湿度计干、湿球上的温度数值,并详细记录,然后通过相对湿度表查出测量时的大气相对湿度。
附录B
室内条件的稳定
(补充件)
B1 温度波动
当空调正常运行时,在室内任何一点的温度值与温度最小值之差24h内任何一个30min里不大于1.0℃,24h内任何两个单独的30min间,温度平均值之差不能超过0.5℃。在室内任意两点间的温度之差在任何时刻都不能超过0.5℃。
B2 相对湿度波动
当空调正常运行时,室内任何一点相对湿度值与相对温度最小之差在24 h之内任一30 min 内不大于2% rh,在24h之内任何两个单独的30 min间,相对湿度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1%rh。室内任意两点间的相对湿度之差在任何时刻都不能超过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造纸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起草。
本标准发布于1960年,次修订于1964年,第二次修订于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