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荧光灯2x36W与2x40w差异
时间:2015-06-27 阅读:1591
防爆荧光灯2x36W与2x40w差异
2x36W防爆荧光灯与2x40w防爆荧光灯一般是没什么差别的,基本上可以通用
1 检验分类
荧光灯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和试验。
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检查(4.3.2、4.3.3、4.3.4、4.3.6、4.3.9、4.3.10、4.3.11、4.3.12);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检查(4.3.5);
隔爆参数检查(4.3.8);
隔爆外壳的静压试验(4.4.5);
工频耐压试验(4.4.1);
绝缘电阻测量(4.4.2);
启动特性试验(4.4.13)。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验证定型的荧光灯的设计性能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要求。
型式试验是新产品试制投产必须进行的试验。只有当产品设计、制造工艺、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结构有更改,可能影响荧光灯防爆性能时,才需要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型式试验。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五年进行一次。任一型式试验的试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2台进行试验,2台试品试验都合格,才能认为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等再重新进行试验,直到型式试验合格为止。
型式试验项目:
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温度试验;
外壳冲击试验;
塑料透明件的耐热试验、耐寒试验、机械试验;
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
引入装置的密封圈夹紧试验;
引入装置的密封试验;
隔爆外壳耐压试验;
隔爆外壳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外壳防护能力试验;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防爆荧光灯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标志
荧光灯应在显著位置设有铭牌。
荧光灯铭牌的材质应采用耐化学腐蚀的材料,如青铜,黄铜或不锈钢。
1 荧光灯的铭牌应包括下列各项:
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制造厂所规定的产品名称及型号;
额定工作电压、额定功率;
符号Ex;
防爆标志;
防爆合格证编号;
制造日期。
2 包装
荧光灯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携带的技术文件有:
a) 检验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2 包装箱外壁应有清晰的文字和标志,内容如下:
制造厂名称;
产品型号及名称;
产品数量;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及毛重;
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小心轻放”、“怕湿”、“向上”等字样或标记。
3 运输与贮存
荧光灯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雪侵袭的措施。
荧光灯应贮存在空气流通,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仓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