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的标准
时间:2013-07-03 阅读:4857
空气净化器的标准
1、《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02和《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08
2002年我国制定发布了我国*部空气净化器标准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2008年重新进行了修订《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08。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细则、标志、包装和储存以及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和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性能、技术指标。
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B4706.1-2005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4706.45-2008
由于空气净化器是一种新兴的家用电器产品,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中对空气净化器的电气安全指标进行了严格要求。
标准中要求,市场上销售的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必须符合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要求。
空气净化器电气安全性能主要考核的是空气净化器的安全和性能,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接地电阻等电器产品重要的安全指标,是国家强制性考核的重要内容,空气净化器必须满足这些指标规定的要求才能够进入市场销售。
目前我国对于家用电器安全实施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说必须要符合标准要求才可上市,因此要确认其安全检测报告,报告应该是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目前,空气净化器没有列入CCC强制认证目录,因此必须要有国家机构的检测报告才能销售。
3、GB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GB21551.2-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2009年3月1日国家家电抗菌标准通则——GB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正式实施。
2011年9月15日,国家又发布了GB21551.2-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和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规定,在模拟现场和现场试验条件下运行1h,空气净化器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空气净化器的抗菌性能应达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中明确规定的要求:空气净化器的抗细菌材料的抗菌率大于或等于90%,抗霉菌材料的防霉等级为1级或0级;抗细菌/霉菌材料的抗菌率大于或等于90%,同时防霉等级为1级或0级。标准中还要求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材料应能够更换或再生、净化装置能够清洗和消毒。
4、《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JG/T294-2010
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行业标准的日益完善将有利于我国空气净化器行业的发展。我国建设
部批准《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JG/T294-2010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不仅包括颗粒污染物的检测方法还包括对空气中有机化学污染物和生物污染物的净化效率的检测。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标准中对民用建筑中使用的室内单体式空气净化器和安装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的各类模块式空气净化器的性能测定。标准中重点规定了室内单体式空气净化器和安装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的各类模块式空气净化器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