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生产—斜管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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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面议

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2015-09-12 15: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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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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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西华县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西采中[2015]08-03号


大量生产—斜管沉淀池






项目名称:西华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单位:西华县中医院

招标单位:西华县中心

日    期:二O一五年八月





   目   录


*章    谈判邀请  

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章    采购合同  

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大量生产—斜管沉淀池


 *章  谈判邀请

西华县中心受西华县中医院的委托,就西华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

1、采购编号:西采中[2015]08-03号

2、项目名称:西华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内容:西华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招标控制价

污水处理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36.5万元

三、项目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二十二条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的限制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jian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简介、经营业绩(近两年100万元以上项目合同一份)、荣誉证书;

4、环保工程承包专业三级(含三级)资质。

5、企业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7、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居民身fen证

六、报名时间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7日上班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西华县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0:30分。

5、开标地点:西华县中心评标室 

 采购方:朱主任         :

发售标书:胡        :0394—2543831

注:拟投标人须与采购人勘踏现场后,凭采购方证明方可到*领售采购文件。

  西华县中心

                         2015年8月 



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西华县中医院

2

委托人

西华县中医院

3

采购 机构

西华县中心

4

项目名称

西华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5

项目编号

西采中[2015]08-03号

6

项目性质

货物类

7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8

包别划分

共一个标段

9

付款方式

以签订合同为准

10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1

投标报价

投标标价应是采购人地点交货的价格,包括交货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保险费、三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3

供货地点

采购单位地点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14

质量要求

达到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5

答疑

西华县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西华县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6

勘察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

17

标书份数及要求

1、投标人需要制作和递交的投标文件为纸质一正三副,正、副本一起密封,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每册应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建议使用豪华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封套应写明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开启





18

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7日上午10:30

标书递交地点:西华县中心评标室(*8楼)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西华县中心评标室(*8楼)

20

评标办法


21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与采购人约定。

22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须知

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fen证明及本人身fen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fen证)参加,否则视为放弃。


2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形式提供,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报价人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到下列账户(以到账日期为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质保期内由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2、招标文件的zui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3、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2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评标费用。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谈判邀请

⑵ 谈判须知 

⑶ 谈判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谈判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3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2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  谈判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

9. 谈判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谈判文件的组成

    10.1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供货范围清单 

(5)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6)投标物品配置情况一览表

(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 售后服务承诺书

(9)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 后期运行成本报价分析表

(11)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11. 投标有效期

    11.1谈判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20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⑷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谈判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谈判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谈判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方应委派*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谈判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谈判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是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zui终报价。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谈判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hui总金额不*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dan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的;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zui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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